公务员财产申报将立法 1.18万亿中央投资是人大监督重点
晨报讯(记者 朱烁 赵阳)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新闻中心举行“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专题采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预工委相关负责人接受了中外记者采访。
就在两会开幕前,公务员财产申报成为各界热议频度颇高的词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讲到,公务员财产申报一定要制定制度、制定法律。这个问题,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在研究得比较清楚、比较深入的情况下提出法律案,按照法律程序要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建立相关的制度。
“其实,我们现在处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收入是要申报的,但相关的配套规定不完善,哪个贪官会根据他的收入申报被人发现他的贪污腐败问题?没有!他的非法收入肯定不申报,只申报他工资条上的没有意义。”安建坦言,有这个制度一定要有相关的监督措施跟上,没有申报的法律后果要跟上,把这些都研究清楚以后再制定法律,才能真正得到实行,而不是走过场。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表示,全国人大将加强对4万亿元资金使用的监督,并重点监督其中的1.18万亿元中央政府投资。
高强说,中央政府的1.18万亿元资金将分三年投资,去年4季度已经安排了1040亿元,今年预算中安排了4875亿元,明年预算中还将安排5885亿元,共计1.18万亿元。剩余2万多亿元属地方政府配套投资和社会性资金。对人大来说,首先要把政府投资监督好。
高强指出,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人大要认真地审查列入预算的公共投资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此外,预算执行过程中也要加强对公共投资执行情况的监督。在日常工作中,人大还将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公共投资的投向和执行情况,防止挪用、截留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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