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专访时从监管者角度,提出了对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的建议。他建议要在薪酬管理体系中增加惩罚机制。
“目前的薪酬管理方案中,只有对国企高管的正向激励,也就是做出了什么样的业绩,能拿到什么样的回报。
”阎庆民说,“但是如果国企高管有大案要案被披露,或者在工作中做出了违规或不道德之事,或者使企业蒙受了信誉风险,那么应该有什么相应的惩罚机制?这样的惩罚在薪酬上如何体现?目前的管理方案中应该加入这样的内容。”这位负责上海银行业监管的政协委员如是谈到。他建议应增加考核国企高管是否为企业带去了信誉风险。
他同时指出,按照目前的国企规模,尤其是一些上市国有企业,达到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制定的经营目标并不成问题,不少企业的经营指标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而我们可以发现的情况表明,有些国企高管创造利润与违规行为是同时进行的。我们在制定薪酬规范时,要做到有奖有罚。”阎庆民说。
昨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对国企高管问题表态。他在人民大会堂接受采访时表示,过高的薪水导致企业竞争力下降,我国要汲取这些教训。他还表示,金融危机前,是否要给国企高管和员工降薪,并不能一概而论,要把薪酬与企业的长期竞争力挂钩。
作者:刘琳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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