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陈汝健)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宗林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电价矛盾突出,销售电价未能真实反映能源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电力生产成本,电网企业亏损严重,电网发展能力令人堪忧,输配电价机制仍待建立健全。
马宗林代表说,为适应电煤价格放开,2004年我国建立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对缓解我国经济运行中资源约束矛盾,解决煤炭、电力供应紧张、价格矛盾突出的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2008年8月20日,火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分、销售电价暂不调整,导致电网企业购电成本大幅攀升。据测算,国家电网公司年增加公司购电费420亿元,销售电价应联动提高1.91分/千瓦时;到去年底已垫支购电费151亿元,考虑两年回收还需提高销售电价0.35分/千瓦时。由于电价矛盾没能及时得到疏导,电网企业经营情况急剧恶化。2009年1月份,国家电网公司亏损35.6亿元,若销售电价不能及时调整,预计全年亏损将超过500亿元。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亟需在用户销售电价侧实施联动。
他指出,我国电价积累的矛盾十分突出,还体现在以下几点:火电脱硫机组大量集中投产、老机组脱硫改造加快,燃煤机组脱硫加价补贴资金缺口迅速加大;电网建设任务重,投资大,财务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等刚性成本没能通过电价有效疏导。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国的输配电价机制急待建立健全。
当别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我们国家制定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点。在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一项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了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的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说明政府已经认识到理顺电价矛盾的重要性。
马宗林认为,应高度关注电价问题引发的影响,电价矛盾不能及时疏导、电价机制不能合理建立,将产生诸多严重后果:
一是不利于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电网企业出现严重亏损,一是将导致融资出现困难,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将无法进行,资金成本会大幅增加;同时,将影响电网企业资信等级,增加商业银行贷款难度。二是电费支付出现困难。当电网企业出现亏损时,现金周转就会困难,将出现“无钱买电”的情况,也会直接影响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三是电网建设受到影响。我国电网建设长期投入不足,电网发展一直滞后,电网企业亏损将使电网建设资本金缺口加大,制约电网建设发展。长此以往,将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供应的需求,影响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二是不利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当前,我国依赖资源高投入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单位国内产值电耗水平较高,其原因是电价机制仍不完善,电价关系有待理顺,销售电价没有及时与电煤价格上涨、电网建设加大等电力成本联动;燃煤发电机组实施烟气脱硫,主要具有社会环保效益,用户尚未承担环境成本,价格信号扭曲。从长远看,将影响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制约能源节约,不利于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也不利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
三是不利于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考虑到我国能源资源与负荷需求分布不均衡的基本国情,必须坚持输煤输电并举,实现大范围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加快实施“特高压电网,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电力发展战略。然而,由于输配电价机制缺乏,跨区跨省主网架投资和运行成本难以及时足额传导到省级终端销售电价,制约了各级电网的持续发展;风电基地远距离大规模输送工程的成本难以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回收,制约了大型风电基地发展战略,不利于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
为此,马宗林代表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理提高销售电价,尽快疏导电价矛盾。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全额解决2008年8月份火电机组调价问题。建议尽快提高销售电价1.91分/千瓦时全额解决火电机组调价问题。同时,对电网企业前期垫付的购电成本151亿元,考虑在两年内收回,相应提高销售电价0.35分/千瓦时。同时,解决脱硫加价补贴资金来源,真实反映环境资源成本;合理疏导电网投资还本付息电价矛盾,改善电网企业经营状况,逐步扭转电网发展滞后局面。
二、推进电价改革,完善电价机制。
一是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坚持煤电价格联动的改革方向,有利于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情况,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促进煤、电行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建议借鉴1985年出台的煤运加价政策,将燃运加价在销价中单独列出,燃料成本在上网标杆电价中单列,销售电价随燃运价格变化而联动。
二是推进有利于更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和电网安全可靠供电的输配电价机制。建立输配电成本监审办法,合理确定有效资产范围和各项核价参数;健全输配电价体系,建立特高压电网和跨区跨省电网的投资回收机制,根据跨区跨省电网功能区别输电工程成本,在共用网络价格和联网工程专项服务价格中引入安全价格,并通过在各省级电网终端销售电价回收,促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贯彻落实《电价改革方案》,完善成本加收益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解决电网发展滞后问题,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三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大型风电基地电网送出工程投资回收问题。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建议考虑到各地资源禀赋差异,按照各风电基地输电工程建设运行情况,核定输电价格,并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在全国统筹解决电网配套投资成本回收问题。
四是建立合理反映能源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电力发展需求的销售电价。实施销售电价与电力生产成本联动;完善季节性电价政策,提高用电高峰季节用电价格;调整两部制电价结构,提高基本电费比重,扩大电压等级价差,简化用电分类价格,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加快推行阶梯式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稳定基本生活电费支出,促进能源节约。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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