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肥西县严店乡劳光村农民魏则琴(前)在试用新买的电冰箱 新华社图
专家建议尽快完善家电下乡的相关监管措施和配套设施
家电下乡作为一项拉动经济增长、激活农村消费的利农政策,受到农民的欢迎。但这项政策推出不久,就出现了一些损害农村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在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等主办的“消费与发展”论坛上,有关专家建议,应尽快完善家电下乡的相关监管措施和配套设施,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据了解,最近市场出现了以“翻新家电”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不法行为,中消协近日为此专门发出消费警示;还有一些农民反映,用政府补贴后的价格买某个家电比商场打折的家电还贵,严重挫伤了农民的购买积极性。
“农民是消费者中的低收入人群,有人竟然把旧电视外观稍加改装卖给他们,欺诈他们是天理不容。”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论坛上发言说,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为农民兄弟把好关。
“政府选择家电品牌时采取了政府采购手段,对农民反映的差价问题,究竟是政府采购法在贯彻实施中贯彻得不严格?还是供应商报价时不实事求是?”刘俊海说,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他建议对服务商品的选择权,政府可以不指定品牌,让消费者觉得哪个品牌好就选哪个品牌。有关部门从技术环节上对家电下乡进行完善、更新,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如果电压不稳定,农民用起来也费劲。”与会专家发言说,家电下乡的实施,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的职能,尽快完善农村中供电、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条件,培育良好的消费环境,使家电下乡对扩大内需保持恒久动力。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