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杜琴庆
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昨日透露,上海市政府下一步将为各类金融机构出台一些配套政策,“尤其是要从狭义金融概念来讲,还没有纳入“三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按照我们的理解,我们叫"新金融",更广义的金融”。
屠光绍是在投中集团举行的“2009年投资年会”上做上述表示的。
以资产管理为例,屠光绍说,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必须把发展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VC(风险投资基金)等资产管理业务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
“我们需要通过立法方式为资产管理机构创造更好环境,这是我们做的第一个工作。”屠光绍表示,另一方面,上海市政府将继续推进去年相关政策,主要是在工商注册登记和税收方面结合立法要求,对资产管理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地方区县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尤其是在浦东,为资产机构创造环境方面能够先行先试,所以目前浦东也在酝酿出台一系列的政策。”
在提到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首例地方立法时,屠光绍透露,“我相信第一次审议得到了人大的各位常委,包括各个方面基本的肯定、原则性的肯定,当然了立法还有一个程序,我们希望立法尽快地出台。”
事实上,3月初,浦东金融办已颁布了《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同时公布了一系列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专门针对在浦东注册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责任编辑: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