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和审计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中央部门等压缩2009年出国费用等三项经费预算支出。
《通知》表示,由于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草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在批复2009年部门预算前进行调整已来不及,因此,对部门2009年出国费等三项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财政部将在2009年预算执行中通过调减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方式进行压缩。
对部门通过预算外资金及其他收入等安排的出国费等三项经费支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行进行压缩,控制相关支出。
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曾经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和“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对近3年出国(境)经费和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实际支出情况,以及2009年在部门“二上”预算中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经费和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情况进行统计。
另外,财政部和审计署还对各部门2009年应压缩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钮东昊)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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