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的家电谁都能卖,市场还怎么规范?记者在农村采访发现,混乱的“家电下乡”渠道,正在给不少基层销售商制造烦恼。
“我直接从通过招标的代理商那里拿货,货源、销售发票都是统一的,价格也是规定好的,不能随意变动;可对那些"散兵游勇"来说,他们同样可以通过自己的渠道,拿到同样的产品,以较低的价格卖给农民,农民拿着他们提供的发票,仍然可以享受补贴。
这对我们正规的销售商来说,完全是恶性竞争,时间长了,谁能干得下去?”记者在我市某镇采访时,一位第一批开展“下乡”家电销售的小老板对类似状况极为不满。据他介绍,国家有关部委规定,“家电下乡”产品和一二级(个别地区甚至到三级)销售代理商都要通过招标,但对乡镇一级的中小销售点却没有制定准入条件。现在不少乡镇不仅有像他这样的正规零售商,还有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下乡”产品和销售发票的“山寨”销售商。
“厂家和上级代理给我们规定得很严格,价格不能自己定,利润也是固定的。可他们不一样,在同样的限价之下,他们完全可以自己暗中另设一个较低的价格,通过薄利多销来挤占我们的市场。”该销售商举例说,同样是一台1000元的“下乡”彩电,他们必须按照1000元的价格卖给农民,然后农民拿着发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乡镇财政所申请补贴,按目前13%的补贴比例,农民买这台彩电应该花870元钱;但到了那些“山寨”店,对方可以以950元的价格卖给农民,发票上的价格却仍是1000元,农民拿着发票去领回13%的补贴后,实际只花820元钱就买到同样的家电。多走几步路,就能多挣几十元钱,农民如何选择不言而喻。“好几次了,买家电的农民到我店里一问不能再降降价,就直接去了修理店,我们的生意还怎么做?”据介绍,这些“山寨”店不仅和正规店竞争,彼此之间也在明争暗斗。
据该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介绍,类似情况确实存在,该镇原本仅有4家“下乡”产品销售店,后来好几个家电维修店也加入进来,打出了销售“下乡”产品的旗号,总数已有10多家,“这样的情况,在不少乡镇都存在。”对此,一家中型流通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一个乡镇的市场份额必定有限,增长比例也不会太大,因此销售商最好有一定限量,这样有利于保证销售商的利润,保护其积极性。“现在的状况是基层的渠道太乱,逐渐陷入无序的恶性竞争,虽然一段时期内让部分农民获得了好处,但从长远看,不仅不利于农村市场的稳定,还可能对"下乡"家电的售后服务和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带来一定影响。因此,适当规范"下乡"渠道,对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而言,紧迫而且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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