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加快建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扩大出口船舶买方信贷规模、购买弃船可享内销远洋船政策、船厂流动资金贷款享受利率优惠、“弃旧造新”获贴息贷款、“资本金注入”支持兼并重组等六大政策,以振兴我国的修、造、拆船业。
《规划》还要求,“各相关银行对船舶企业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动资金要确保按期到位”,“采取资本金注入、融资信贷、技改贴息等方式支持两大船舶集团实施兼并重组,支持骨干船舶企业兼并重组其他船舶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购买弃船可享内销远洋船政策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当前的市场行情,业内预期有20%左右的新船订单将会因融资困难而取消。而自2008年第四季度金融危机越发严重以来,到我国寻求融资的境外船东也明显增加。要支持今后3年船舶工业保住订单、稳定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加大生产经营信贷融资支持力度。
为此,规划明确,将对现行的内销远洋船给予17%补贴、船厂流动资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船东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的政策延长到2012年。
规划还要求,“各相关银行对船舶企业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动资金要确保按期到位。对船东推迟接船的要适当给予船舶企业贷款展期支持。对信誉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加强银企合作,对建设中船舶实行抵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加快建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
中国船舶工业经济研究中心顾问朱汝敬据此认为,此举有利于类似于熔盛重工等希望上市的企业,“有可能稍后政府会出台相关政策,扶持相关企业完成上市。”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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