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状告移动月租费为垄断案立案
“我被中国移动劫持消费12年。”3月31日,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向早报记者说。周泽认为,中国移动向全球通用户收取每月50元的“月租费”极不合理。
在20多天的等待之后,3月27日,周泽收到了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关于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移动)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下称中国移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的立案通知。
周泽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两项,一是请求“判令第一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行向原告每月收取月基本费(俗称‘月租费’)的侵权行为,以及在移动通信服务收费上,对原告与其他同等交易条件的交易相对人实行差别对待的 做法”;二是判令两被告共同退还近两年来违法向原告收取的“月租费”1200元。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反垄断法》将“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界定为应该预防和制止的垄断行为(第一条、第三条)。
周泽表示,“全球通”是中国移动最早推出的服务项目,客户对长期使用的移动通信号码已经具有依赖性,不得不接受被告不合理的服务收费。尽管中国移动后来推出的名目不同的服务品牌以及花样翻新的服务套餐,实行不同的收费,但是50元的月租始终没有撤消,“这就是利用消费者对原有号码的依赖性,强制你消费,这明显带有垄断性。我希望这次诉讼行动,对推动移动通信服务收费的合理化,能够有所帮助。”周泽说。
业内人士表示近些年来,发生过多起消费者诉移动通信服务企业的案件,但多数案件至今未有明确结果。此番北京律师周泽起诉中国移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立案成功,具有破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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