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示范区已选定了14家科研院、高等院校及相关的高新企业,作为股权激励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今后,这些机构的科技人员、经管人员可用自己的科技成果换持相关企业的股权。
激励对象 突出贡献人员可获奖 本次股权激励试点的对象,是对试点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是指关键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研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核心技术做出重大创新或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则是指利用自己的管理知识,参与战略决策、领导某一主要业务领域、全面负责实施某一领域业务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激励方法 科技成果可折股权 参加试点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有14家(具体名单见下表)。
其中,研究机构可采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以及其它形式的激励方式;院所转制企业和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份期权、分红权、科技成果收益分成及其它形式的激励方式。
针对各种激励方式,指导意见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例如,采取科技成果入股方式的,企业可将科技成果作为出资,所获股权(股份)的20%-50%,可以用于奖励该项科技成果的发明人及相关管理人员;采取科技成果折股的,折股总额不超过近3年该项科技成果所创造的税后利润的35%。
市委常委赵凤桐昨天还表示,目前,除上述14家机构外,第二批试点的准备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中。
首批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共14家)
一、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5家)
1、北京市新技术应用研究所2、北京市电加工研究所3、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4、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
5、北京市科学学中心
二、北京市农林科学研究院(3家)
1、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
2、北京派得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北京翎羽禽病防治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三、市属高等学校(3家)1、北京工业大学
2、北京建筑工程学院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四、北京市国资委系统(3家)
1、北京京仪仪器仪表研究总院
2、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市农业机械研究所
马上就访 科技成果今后不会再“闲置”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全国最大的地方科研院,该院的5家下属单位入选首批试点名单。昨天,该院副院长李永进表示,股权激励新规的出台,将会使科研人员更注重将科技成果市场化。
他称,之前,许多科研项目组完成课题,科研人员结题报奖就结束了项目。虽然也有相关政策鼓励科技成果入股,但实际的可操作性不高,很多有用的科技成果往往被闲置。
此次试点出台了更具体而系统的政策,以往那些难以分解的职务发明也有了分解的可能性;而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等股权激励方式,能够有效地把科技成果应用和科研管理人员的收益直接挂钩,有用的成果今后再也不会被闲置。(柳志卿)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