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召开创业板IPO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与会代表呼吁创业板推出“一定要快”
建议引入存量发行制度
创业板启动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昨日,在深交所召开“创业板IPO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上,多位参会的中介机构代表与专家呼吁,希望创业板推出的各项步骤程序一定要快、一些关键环节的时间表能够明朗化。
创业板推出“快”字当先,是诸位参会人士的一个共识。西南证券总裁王珠林表示,当前推出创业板是恰当时机,时不我待,一定要快;从现在时间表上看,券商业务操作过程中需要一定时间来准备审计报告、协助企业上市工作等,而目前机构对挂牌、申报时间尚未能做到心中有数,故希望有关部门能把一些关键环节的时间表予以明示,以促使企业和保荐机构合理准备相关事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建议:“创业板要尽快开板运行,一个月挂牌一次,一次不少于20家。”
与会代表同时建议,创业板发行审核理念要创新。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建议,发行制度方面,首发比例要扩大,可考虑打包发行,包次要少,包量要大;刘纪鹏建议,发行制度关键是要防范在一级市场或上市首日炒得过高。审核制度方面,建议监管部门之间做一个相对经济有效和弹性的安排;另外,与会人士呼吁进一步优化创业板发审委成员结构,如考虑引入创投界、高新区等代表。
不少人士表示,应尽快明确投资者准入标准和程序。券商人士透露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少数投资者已经开始考虑绕过投资者准入门槛、进行合作投资,这将引起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应尽快明确投资者准入具体要求和程序,进行投资者分类、签订风险提示,并建议发挥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纪人作用,层层把关。
与会代表还建议募集资金投向标准应适当放宽。深圳创新投董事长靳海涛提出,不应在募集资金用途上搞“精准定位”。因为新兴产业情况不太一样,瞬息万变。如要求提供明确并购对象、协议金额等,这不是市场化方式。
另外,业内人士提出应处理好创业板与中小板的关系。第一,应尽快推动企业上市、审核速度快的前提下不占用保荐资源;第二,给创业板企业更市场化的估值和定价;第三,未来再融资制度里面给予更快速的融资渠道、更宽松的条件;第四,对非控股股东解禁期适当缩短。要明确与中小板的区别,企业才能选择好更适合自身发展的板块与方向。
会上,基金与券商代表还提出试行存量发行制度。华夏基金副总经理滕天鸣表示,创业板可以试行存量发行配售,提高基金所占比例,这样有助于股票定价合理,减少恶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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