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香港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六在粤港金融合作方面进一步取得突破,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亮点就是纳入有关银行、证券行业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允许广东向香港扩大开放金融证券业。
协议规定,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可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也就是说,香港银行在广东跨区设立支行时,无须再按原先要求先在当地设立分行。
协议还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香港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三分之一。香港证券市场也向内地开放,符合条件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可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香港特区政府相关人士介绍说,按内地相关规定,银行设立分行与支行最大的差别是对营运资金规模的要求不同,如开设一家分行要求具备3亿元的营运资金,而一家支行只要求1000万元,对资金和成本要求大为降低,上述规定有利于香港银行在内地扩大业务。
此外,内地与香港目前正积极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不过,香港方面解释,该措施正在研究当中,至于将采取何种挂牌方式,是否由两地交易所共同创建新的指数基金等,均有待下一轮的协商,具体时间表也待定。
深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员表示,由于政策障碍,香港与内地投资者互相投资两地市场的条件还不成熟,不过随着相关协议的逐步推进和法规的完善,A、H股指的联动性有望加强,A股将逐渐与境外证券市场接轨。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