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打击尾市操纵、开盘价操纵新型违法行为
昨日证监会就四起内幕交易案件的调查情况向媒体做了通报,并表示目前根据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如何打击尾市操纵、开盘价操纵等新型操纵手法。
2008年11月,证监会对四川省某上市公司重组期间发生的涉嫌内幕交易问题立案稽查。
2008年5月,证监会对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经行政调查发现,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及总经理郭照相等部分高管人员存在欺诈发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行为,不仅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其中部分行为还涉嫌犯罪。
2007年6月,证监会对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讨论定向增发方案期间发生的涉嫌内幕交易问题进行调查。经行政调查发现,创兴置业第一、二大股东的控股股东——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在创兴置业运作定向增发期间,通过与其关联的公司大量交易创兴置业股票,涉嫌构成《刑法》和《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所规定的单位内幕交易罪。在此期间,创兴置业的实际控制人陈某及其妻子的账户也参与交易创兴置业股票。上述案件证监会均已完成行政调查,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昨日还通报,近日对某证券公司高管人员金某及其配偶余某在证券公司运作借壳上市期间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并处等值罚款。
经调查,2006年底金某所在券商的大股东计划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并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券商借壳上市。经过前期筹备,2007年1月18日,券商大股东和中介机构确定了拟收购上市公司的目标和方案,通知券商总裁助理金某联系目标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
1月19日(星期五)和22日(星期一)两个交易日,目标上市公司的股票连续涨停。1月23日上市公司停牌,宣布公司有重大事项正在沟通磋商。
金某用其岳母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开户资料显示该户代理人为金某。该账户资金来源于其配偶余某银行存款账户,余某自称为该账户的操作人。该账户于2007年 1月19日通过网上交易买入拟收购上市公司股票5万股,1月22日全部卖出并获利2万余元。调查显示,买入股票的网上交易IP地址为北京地区,卖出股票的网上交易IP地址为某市金某所在证券公司。
证监会认定金某和余某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202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截止到今年3月底,2008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其中上市公司类案件6起,内幕交易案8起,操纵市场案2起,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2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1起。据悉公安机关已对其中15起案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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