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出台政策支持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依法履职
胡刘继
日前,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中国期货业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座谈会”。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在会议上指出,监管部门将研究出台相关监管工作指引,支持首席风险官依法履职,进一步完善期货公司内在治理的约束机制,提升期货公司合规运作水平,推进建设行业诚信文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姜洋称,首席风险官制度是加强期货公司合规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各首席风险官要明责、尽责、履责,更好地发挥在期货公司合规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方便首席风险官履职,今后,监管部门将从制度和配套政策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一方面在制度上,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监管工作指引,对《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下称《试行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和落实;另一方面,为首席风险官提供各种监管支持,为首席风险官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和首席风险官的交流,积极探索发挥首席风险官作用的有效途径;中国期货业协会也将加强对首席风险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首席风险官综合素质。
据姜洋介绍,实施首席风险官制度是贯彻《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在建立健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预警监管制度、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期货公司开户实名制等基础性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合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试行规定》自2008年5月1日实施以来,首席风险官制度在期货公司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期货公司在促进发挥首席风险官作用上也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涌现出了一些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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