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中,中英两国允许对方国家企业到本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外企在中国上市”成为热议的话题。争议主要集中在具体操作层面的风险如何控制。
操作风险集中在两个方面,是否会造成中外资企业抢夺国内资金资源,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兑换风险如何控制。
如果是开放的资本市场,不存在抢夺资金一说,但在A股则直接面临资金分流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向外资开放A股市场有助于股市完成市场化转型,外来的鲶鱼能够激活封闭的、娇生惯养的池塘生物群。但另一方面,鲶鱼不能过多,否则会吞噬“本塘生物”,不顾自身实力大规模引入国际上市公司,中国企业的估值、议价权将旁落。
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风险如何控制,是设立国际板绕不过去的难题。中国外管局提出,可以在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情况下采用变通的方法,扩大资本项目可兑换范围。但这仍然只是一个概念性的提法,并没有出台具体的可供操作的方案。扩大可兑换范围扩到多大,通过什么方式兑换,都是未知数。事实上,2007年港股直通车无疾而终,直接的诱发因素就是汇兑风险难以控制。
相比而言,创设国际板比港股直通车风险更加可控。
首先,国际板一开始肯定是块小型试验田,田里种多少庄稼、种什么庄稼,主动权在田主人手里。境内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可以摹仿东京证交所的做法,通过在本国上市、开业经营时间、股票发行额度、资本金规模等只让大型企业在东京证交所上市。也可以摹仿伦敦交易所,将大部分境外上市打入二板AIM市场。反观中国企业在英国的上市境遇,80%的企业只能在处于深度周期性下滑中的AIM市场上市,融资情况可想而知,据报道,绿龙煤气(GreenDragonGas)今年4月总共交易了19次,交易额相当于其市值(4.13亿英镑)的0.01%。当然,如果资本市场元气恢复,AIM这一高增长、高风险市场可能回到2005年的荣景。
其次,应该先允许在中国境内已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以内地子公司的独立身份在A股市场上市,资金用于内地市场拓展。境外公司在A股上市所获资金可以在中国境内使用,则不必涉及太多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的难题。我国的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等公司都在美国发行了存托凭证(ADR),资金主要用于在国际市场的拓展,并没有出现资本项目不可控的风险。虽然这样做是以牺牲资金流动性为代价,却是渐进式改革的良方。并且,境内法人机构上市在境内发展,也可以解决税收外流的问题。
据上海证交所对外商调查的结果,外企对境内法人机构在A股上市兴趣不大,理由是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问题需要解决。这个理由并不充分,目前最想在中国上市的外国企业应该是外资银行,为拓展人民币业务,他们急于筹措人民币资本金。同理,希望在中国扩大市场的外资企业都不会排斥这一做法。
短时期内,中国不可能全面开放A股市场,又必须走上国际化的征途,建立中国特色的、市场化的国际板试验田,是稳妥之举。
(责任编辑: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