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星展银行)的一种理财产品后,内地女商人郝婷在短短一年时间内不但赔光了8000多万港元的原始资金,还倒欠星展银行9000多万港元。记者昨天从市二中院获悉,星展银行已起诉郝婷还款。
不慎入高风险旋涡 郝婷是内地商人,在香港拥有一家注册公司。2007年8月,郝婷在星展银行私人理财顾问黄先生的介绍下,到星展银行开设了一个私人银行账户及公司账户,并将她在香港其他银行的共计8000余万港元陆续转入星展银行。郝婷说,开户后,黄先生向她介绍了一种叫KODA的投资理财产品,“他称这个产品是一种"打折的股票",是他们私人银行专门给大客户准备的。”郝婷说,黄先生向她介绍了这种产品的多种好处,最终使她同意进行投资。
2007年11月,郝婷因需要用钱去银行转账时,被告知其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
去年1月,星展银行开始要求郝婷“续钱”。郝婷说,她这才知道自己购买的KODA实际上是一种极其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具有“盈利有限、风险无限”的特性。而星展银行在她账户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并没有选择为她斩仓,而是给她贷款继续投资。到去年10月底斩仓后,她银行账户从8000多万港元,变成了负9400多万港元,实际亏损已达1.75亿港元。
亏本者遭银行起诉 今年2月26日,星展银行向北京市二中院起诉郝婷,要求她连带偿还拖欠星展银行的本金、利息共计9000万余港元、2000万余日元。
星展银行称,郝婷曾出具担保及赔偿书,承诺支付及清偿星展银行贷给其所开公司的所有本金以及各项利息、罚息、花销及费用。2007年至去年,星展银行以透支方式为郝婷的公司购买了8份累计股票期权合同,发放两笔循环定期贷款。因该公司未还款,郝婷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境外银行首诉内地人 4月23日,市二中院有关法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质证。据了解,此案是第一宗涉及境外银行起诉内地个人的案件,双方就适用法律问题各执一词。星展银行认为,此案应适用香港法律,而郝婷的代理律师认为,此案应适用内地法律。法院当庭未就此问题作出决定。
庭审时,郝婷方向法庭提出将举证截止日期延长,法官同意了这一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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