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汽车换新有补贴平均每辆约5000元
■换购1.6L以下小排量还能享受购置税减半■高污染车8月1日起中环线内全天禁行
上海市商务委昨日传出消息,《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暂行办法》)今起施行。
与此同时,为加大老旧汽车淘汰更新力度,市政府还将出台“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对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由内环线扩大至中环线(含)以内的高架及地面道路,实行全天候、全路段限行,并预计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另外,从11月1日起,所有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车辆,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IV排放标准。
统计显示,本市汽车目前保有量为137万辆,其中排放量为国I及以下标准的汽车有33.4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24%,但排放量占全市汽车的60%以上。
作为上海迎世博、促环保、扩内需一项重要举措,《暂行办法》规定,今年6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符合相应条件的老旧汽车淘汰更新将获得适当标准。根据旧车的型号以及上牌时间,补贴费用从4500元至7500元不等。如果车主购买的是1.6L以下的小排量新车,还可同时享受购置税减半政策。
根据预测,《暂行办法》出台后,本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可降低8个百分点,同时,“以旧换新”办法实施后,约有5万辆老旧汽车淘汰且购买国IV排放标准的车辆,预计能够拉动汽车消费达70亿元左右。
相关部门透露,从今天起,本市5个二手车交易市场和1个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将设置“一站式”受理点。符合相关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只要材料手续齐备,淘汰旧车及购买新车流程正确,在受理点留下银行卡号后,补贴就将打到银行卡内(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点可查询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老旧汽车淘汰申请补贴条件
200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上牌,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机动车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单位,淘汰(包括报废或转出本市)国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客车或货车,且在本市更新购买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客车或货车,并到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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