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卢湾分局日前查处了我国《食品安全法》6月1日施行以来的上海市首起食品违法案件。
据了解,上海工商卢湾分局近日接到一消费者申诉,反映其在辖区乐购超市买了7包“百味林多味花生”和1包“健强汤料”,均已过了保质期。
工商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乐购超市进行了检查,因超市已将过期食品撤柜,经查未发现有同类及其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根据消费者的申诉情况和实物发票,工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超市退还商品价款56.40元,并以十倍的价款(564元)给予消费者赔偿。同时,工商部门还要求店方立即彻底清查所有食品商品,坚决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并根据《食品安全法》对该超市“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处理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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