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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创投王守仁表示:创业板或在国庆后推出

2009年06月06日14:2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作者: 李鹤鸣 叶静

  深创投王守仁表示:创业板或在国庆后推出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出炉

  备受瞩目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昨天正式发布,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深交所表示,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在整体框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在许多方面做出了重要的修改和考虑。

就在同一天,第十一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在深圳召开,国内外众多创投、风投机构的掌门人云集五洲宾馆,共商创业板推出及其后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大计。深圳创投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认为,考虑到《上市规则》之后还有其他相关制度性文件陆续发布,以及目前A股市场对IPO重启的承接力等方面因素,预计创业板可能在国庆之后才能正式推出。他表示,酝酿已久的创业板的推出必须稳扎稳打,首批上市的公司将会优中选优,数量不会太多,务求获得开门大捷。

  新规解读:

  两周公示征得135条意见

  深交所表示,继5月8日起就《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深交所在5月8日至22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邮件153封。同时,深交所还于5月10日、11日分别召集部分地方证监局、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及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创投机构等市场各参与方举行了两场座谈会,并向未参加座谈会的部分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门征求了意见。

  总体上看,社会各界对《上市规则》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上市规则》针对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实际和创业企业的特点,强化了创业板市场的规范运作机制、风险揭示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注重提升市场效率,注重市场约束机制作用的发挥,注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此基础上,深交所对收集到的所有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汇总和分类,共归纳出九个类别的135条意见。在这些意见及建议中,除去那些不属于《上市规则》规范范畴的部分,与《上市规则》相关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份限售及管理、恢复上市指标设置、中介机构职责等方面。

  

  逾七成意见已获采纳

  深交所经过对反馈意见的认真研究与反复考量,吸纳了大多数意见,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135条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中,与《上市规则》相关的意见有71.2%得到了采纳或者进行了后续安排,有18.4%原已在《上市规则》中体现,仅有10.4%因故未予采纳。

  其中,正式发布的《上市规则》增加了要求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进一步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约束,要求公司强化核心技术相关内容披露等三项条款。

  其次,对征求意见稿中的七个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包括:增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及时、公平的要求;增加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高管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均需要声明;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也应申报并申请锁定其所持有的股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对外投资的范围等。

  此外,还对征求意见稿中若干条款的文字进行了调整,使表述更为明确。

  深交所表示,对于反馈意见中的其他一些相关问题,如对核心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实行股份限售,在定期报告增加有关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内容,可否取消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停牌,可否取消季度报告等,深交所经过反复研究后认为,有些建议需要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条件的成熟,逐步加以研究和完善后在《上市规则》中予以吸纳;有些建议涉及相关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具体操作等,拟在相关配套指引中予以吸收。

  另外,对于反馈意见中还涉及的发行审核及发行定价、交易规则及交易准入门槛的设置、对违反规则的股东实施罚款、强制上市公司加大分红比例等问题,深交所表示,创业板市场建设涉及发行、上市、交易、投资者教育等多个环节,前述意见不属于《上市规则》规范的范畴,但会将相关意见转交相关各方进行研究。

  业界反响:

  创业板要确保“开门大捷”

  就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正式发布的当天,第十一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在深圳召开,吸引了来自内地及境外的近百家创投、风投机构的掌门人云集五洲宾馆,成为创业板正式推出之际难得的创投业大聚会。针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正式发布,许多与会人士均表示早在预料之中,他们目前更关心的问题已经转向如何确保创业板平稳推出上。对此深圳创投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认为,创业板推出前的所有工作都要稳扎稳打,在《上市规则》发布后,还将陆续出台《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指引》、《创业板合格投资者规定》等法规文件,再接受企业的创业板上市申报工作。

  创业板推出或在主板IPO后

  王守仁表示,与创业板推出相比,主板IPO重启对市场的影响更大。在IPO重启等消息影响下,近期主板市场在创新高后出现了持续的振荡行情,这可以视作市场正在自发检验对IPO重启的承受力。他认为,目前并非创业板推出的最好时机,创业板最好应在主板IPO重启并且市场重新适应之后再行推出,从进度看大概要等到国庆节后。

  首批创业板股将优中选优

  针对业内普遍关心的创业板首批上市企业的规模、上市速度、上市门槛等问题,广东省风险投资集团董事长何国杰认为,为确保创业板的成功推出,首批上市的创业板公司应该严格筛选,优中选优,数量上应该控制在20~30家。此后的上市速度应该实现平稳较快的发展,大约每个季度上市一批。对创业板公司的门槛,他认为在创业板走向成熟后应仿效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尽量降低对企业上市的限制。

  王守仁认为,以每家公司上市募集资金2~3亿元计算,首批上市的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会超过100亿元,远远不及主板一只大盘股上市所募集的资金量,可以说创业板对主板的资金分流影响非常有限。

  50万以上才能入场?

  何国杰认为,对合格投资者的规定是中国创业板的特色,是在中国资本市场“新兴+转轨”的特殊环境下产生的,其出发点在于最大程度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他提出,应该将创业板市场参与者的自有资金限制在50万或100万以上,这样既可以避免广大中小投资者进入创业板疯狂炒作,又能留下比较多的能够承担创业板风险的市场参与者。此外,考虑到创业板市场的高成长性,创业板公司大都处于技术或市场模式发展的尖端,应该对创业板市场参与者的投资专业能力提出要求,比如能不能看懂上市公司报表、对公司和行业前景的判断能力等。

  散户可以间接投资

  王守仁还表示,广大中小投资者并非就此被挡在创业板的大门之外,他们可以通过购买基金,间接投资创业板。他解释,目前的基金法并没有对公募基金参与创业板有任何限制性内容,也就是说公募基金包括QFII都可以毫无阻碍地在创业板上进行投资。

  他认为,事实上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才应该是创业板的参与主体。由于公募基金的分散投资和仓位控制,在单一创投股票上所承担的风险被大大减低。此外,由于基金的规模较大,在创业板投资的比例很小,就注定创业板的收益亏损不会对基金的整体业绩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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