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近两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经历了从抑制市场需求膨胀、防范价格过快上涨到鼓励合理住房需求、拉动房地产投资增长的转变。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国房地产市场与国民经济休戚相关,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我们不断深化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认识。
注重从国民经济全局审视房地产市场,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过去,囿于行业管理的传统观念,没有真正将房地产市场作为国民经济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来看待,单纯就房地产市场自身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决策,容易陷入“一叶障目”的境地。现在,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近20%,占国内生产总值近10%,已成为国内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当经济繁荣需要抑制需求时,抑或当经济衰退需要拉动需求时,房地产投资均处于重要地位。因此,努力把握宏观经济与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规律性,促使房地产市场调控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就成为宏观调控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充分显示,房地产市场是重要的资产市场,与信贷、证券等金融市场高度关联,事关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应灵活审慎地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严防房地产价格的剧烈波动传导至虚拟经济,进而波及实体经济。
注重从民生角度审视房地产市场,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过去,房地产领域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大大提升了住房生产、分配、消费各环节的效率,但也造成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践探索使我们逐步认识到,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低收入者难以完全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基本的居住问题。因此,应大力推进住房保障,通过非市场化手段解决部分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同时,保持住房价格相对平稳,使其与国民收入增长相协调,让有条件的居民能够通过住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也就是说,应处理好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的关系。推进住房保障,并不是要取代住房市场,而是对市场缺陷的一种弥补。市场机制在住房领域的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协调发展;住房保障则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促进住房领域和谐稳定。
注重从经济规律出发审视房地产市场,处理好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过去,房地产市场的形势分析与决策重在用房地产市场的基础数据解释已经出现的经济现象,缺乏对决定市场需求与供给诸多因素的深度考量,特别是缺乏从经济基本面、相关资本资产市场、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分析,因而难以准确判断纷繁复杂的市场现象背后所隐藏的深层次原因。实践探索使我们逐步认识到,宏观经济的高位平稳增长态势决定了住房市场潜在的需求扩张是长期的、必然的,住房市场开始显现的资产市场特性决定了储蓄、股票等资本资产市场与住房市场的相关性日益加深,房地产市场相对于国民经济的规模与地位决定了宏观经济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基于房地产市场的这些新特征,应着力建立市场调控的政策组合:在短期市场调控中,主要依靠利率、信贷、税收政策等经济手段,按照市场规律行事;在长期市场引导中,主要依靠规划、住宅法等法律性手段,优化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在特殊时期,可以采用必要的价格干预等行政手段,抑制房地产价格水平的极端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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