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
◇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
◇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
中国证监会近期的工作有点雷厉风行的味道——在6月5日征求意见完毕之后,昨天证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分析人士认为,从《指导意见》所作的修改调整可以看到,“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和“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的新规定,充分体现了新股发行政策逐步市场化的发展方向,以及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的特点——“逐步向成熟市场制度过渡,最终打破‘新股不败’神话,引导投资者更加成熟投资”。
《指导意见》将于今日起施行,至此,IPO重启的预期时点已被提前至6月底前。
大股东股份锁定限制将长存
据了解,征言过程中,有部分投资者建议取消大股东股份的锁定,公司上市时全部股份均可交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指出,凡是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所有股份均是流通股。部分股份限售与公司股份的全流通性质并不矛盾。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来看,他们对控股股东、战略投资者一般都有6至12个月限售期。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也对大股东股份锁定做出明确要求。因此,对主要股东股份有锁定期要求,是上市公司的内在约束机制,会长期存在。
体现公平原则
对于“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的新规,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当前证券公司账户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这项新制度有助于减少机构账户与个人账户间的不公平竞争。
此前,一人(机构)多户申购的现象被认为是在新股发行中对中小投资者最不公平的制度。有分析人士表示,正是2007年中石油的上市终结了A股历史上的最大牛市。根据中石油上市资料推算,IPO当日做出疯狂卖出举动的主要是保险等机构的分类账户,而其凭借的正是使用了多个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的优势。
证监会相关发言人昨天也表示,按照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证券公司每500万元注册资本可开立一个自营账户,证券投资基金每租用一个基金交易专用席位可开立一个账户等等,这就存在一人(机构)多户的情况。为使股份分配能够有效地向有申购意向的中小投资者倾斜,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应当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
打破“新股不败”神话
此外,对于“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以及“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等规定,李大霄表示,这些规定有助于减少 “大小非和大小限”的数量,承销商和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调节,并且上市公司的质地将成为未来各类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下一步证监会有关适度调整股份发行的政策将会非常关键,”李大霄认为,资本市场的管理朝市场化方向转化是必然趋势,投资者此前“闭着眼睛买股票”的情况将会一去不返。在提高了上市公司流通比例后,资质较好的公司可能会多发股票,而比较差的公司买了就会亏钱,“新股不败”的情况将会因此而打破。
个人投资者则将是此次新股制度改革的主要受益者,李大霄认为,经过多年市场呼吁,证监会的改革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次改革后将会激发投资者的热情,有利于储蓄存款流向资本市场。
不过,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则表示,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相对此前的意见征求稿改变的内容比较少,由于没有处罚条款,一旦机构投资者触犯条款,如何限制将成一大难题。
昨天,证监会方面还介绍了新股发行改革的准备工作情况——目前证监会已经就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登记结算平台等技术系统的调整,相关操作规则的制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证券业协会等单位进行了深入讨论。各相关单位正在抓紧时间进行系统调整、规则制订等技术准备工作。
有消息人士表示,证监会或将延续 “雷厉风行”的工作风格,在《指导意见》发布后旋即展开IPO重启工作。当前市场普遍认为这一时间点将会在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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