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针对近期广州市个别区域重现推销"小产权房"的现象,该局发出《关于不要购买"小产权房"的公告》,再下重拳以阻吓再度红火起来的小产权房买卖。
广州市房管局明确表示,小产权房销售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中介管理所所长史小明提醒市民,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去购买"小产权房",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动产权;这类房屋所谓的"集资房合建协议"、"律师公证合同"等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他还表示,小产权房销售并不合法,其销售所得款属于非法所得,所以小产权房买卖一经查证,市民买小产权房的房款会作为非法所得款项被没收,不会退还给买房人。
同时,"小产权房"因没有经过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在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水电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会给购买者的生活安全带来种种隐患。部分小产权房还有可能涉及违法用地的问题,将会被拆除。他提醒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产权状况不清晰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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