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同时,大西洋两岸的美国和欧盟拉开了全面金融监管的序幕。美国政府17日公布了“大萧条”以来最彻底的全面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而欧盟首脑会也将于18日商讨彻底改写原来体系的泛欧金融监管“蓝图”。
美国和欧盟是世界上两大主要经济体,金融业又相对发达,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防范其进一步冲击实体经济以及落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共识有着重要责任。与此同时,金融危机的发生、发展,又使它们感受到切肤之痛,其金融监管改革已到了必须改和“大改”的阶段。
然而,奥巴马政府的改革方案需年底前国会批准,甫一出台,争论“火药味”就随之弥散。欧盟改革“蓝图”更涉及众多成员国利益,不仅存有歧见,还需经立法程序和最终建立监管实体等繁复的过程。因此,改革不仅步履蹒跚,且困难重重,这既是观念的交锋,也包含利益的博弈。
观念的交锋在于,西方国家政府和社会监管这只看得见的手要“伸”多远。美国一直信奉自由市场经济理念,主张靠市场“无形的手”调整经济活动,政府的干预角色相对较弱。美国共和党主席斯蒂尔的话颇具代表性:共和党同意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和小企业发展,但“奥巴马总统的解决办法却会给予联邦政府对美国经济微观管理更多的权力”。
事实上,人们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后看到,一些经济体疏于监管,一些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利用数十倍的金融杠杆进行超额融资,在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把巨大的风险留给整个世界。因此,政府和社会监管能否在争议中出“重拳”,其是否到位和有效,是检验金融监管改革成果乃至防范金融危机再度发生的一块试金石。
与此同时,美国不同利益集团、欧盟不同成员国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只有在博弈中如期推出实质性的改革举措,才能使金融监管发挥作用。在美国,大小银行、保险公司、股票交易所、对冲基金、消费者组织以及劳工组织等一直试图在政府监管改革中谋取发言权,目前继续寻求在国会发挥影响力。在欧盟,未加入欧元区的英国担心欧洲央行主导金融监管架构将扩大欧元区势力,有损英国利益。因此,欧盟需以更大的决心、更好的方式推出改革举措,才能保障金融监管改革的实施。
当前,大西洋两岸的金融监管改革正开出“药方”,人们希望看到主要发达经济体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实施有利于本国和世界经济、金融稳定的政策,积极稳定自身和国际金融市场,维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只有如此,开出的“猛药”才会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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