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
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
“此次调整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已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向烟产品生产企业和卷烟批发单位派出驻厂组,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
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原因,文件中说法是“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今年1到4月财政收入是负的,烟草消费税率提高,可以对冲财政压力。
“提高烟产品的税率,不但能增加政府收入,还能挽救上百万人的生命。”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时表示,因为烟草价格是影响烟草产品短期消费的最主要因素,税率提高后烟价被抬高,年轻人、未成年人及低收入者戒烟或少吸烟的几率提高。
据介绍,目前,中国每年因吸烟致病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400亿元至1600亿元之间,间接损失达800亿元至1200亿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对其课以重税,这次我国的烟草税率在调整后,和其他国家相比仍然存在10%左右的差距,从长远来看仍然存在上调空间。
零售价暂时未见调整 这次提高的烟草消费税税率,只在生产和批发环节征收,会否影响市场零售价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卷烟的零售价目前还没有明显变化。但由于烟草消费税调整势必改变原来生产厂家、经销商的利益格局,仍有可能承担成本压力的转移。
有分析认为,按照现在高档香烟的最低标准每条70元计算,消费税从原来的45%提高到56%,加上批发环节征收的5%的税,每条烟最高可能要涨10块钱。而香烟档次越高,这次调整税率后的零售价可能就越高。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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