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别让环保部“一个部门在战斗”
张海英
环保总局变为环境保护部,不仅是名称的改变,意味着环保部的责任和权力是一次升级,然而,首张罚单成“空炮”,让我们不得不思索:究竟是因为环保部门的政令太“软”,还是因为这些水电国企的胆子太大?在一个法制国家,无论是政令太“软”,还是企业以身抗法,其实都是对法律的嘲弄。
这些水电国企之所以公然抗法,显然是因为其有特殊的背景。从某种角度而言,水电国企的霸道不是自己形成的,而是长期以来被“惯养”出来的。
据说,在水电开发领域早就形成了一个潜规则:“先上马、后补票”。所以水电站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普遍流露出对通过环评的百倍信心。这意味着通过环评对他们来说,似乎就是走走过程、做做样子,也注定了环保部的“叫停令”没有多少威力可言。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水电国企早在2007年就拿到了有关部门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或者叫做“通行证”)。其实,自从有了这个“路条”之后,水电国企已经不怕“叫停令”了。如果要问谁让环保部门今天这么尴尬,显然是那些当初发出“路条”的部门。这或许说明,我们的项目审批制度可能存在某种漏洞。这些大项目之前上报环保部门了吗?经过环评了吗?为什么环保部没有能及时发现问题,而是在工程上马后才匆忙叫停呢?这样的损失代价太大了。而如果项目审批制度还继续让环评走在“路条”后面,“先上马、后补票”的潜规则还要横行下去。
水电国企对抗“叫停令”应该还有一个公共理由,即已经投入了巨额资金,所建项目造福于民,项目多暂停一天就多一些损失,而损失的不仅是企业利益,更是民众利益等等。因为经验告诉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因为环评没有通过而下马的大坝。”而工程投入资金的巨大也给了他们博弈的勇气——百亿、千亿的投资面前,环保部的黄牌能真的落地?
这就与环保部的“叫停令”硬不硬有关。几年前的环评风暴最后不了了之,或许让这些水电国企知道,环保部门并不是真的要叫停,而是一种姿态。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环保部只发“叫停令”。在笔者看来,一个有威力的“叫停令”,绝对不是一张纸令,而是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及监督措施。所谓落实措施,就是有执法队伍进驻施工项目,对正在施工的项目进行暂时封存,等“叫停令”撤消之后才能撤封。所谓监督措施,就是环保部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施工项目。
环保部在发出“叫停令”的同时,应该同时出台惩戒措施。一旦发现水电项目在叫停期间违法施工,就应该有相应的措施来惩戒。无论工程项目多么庞大,无论工程是否应该继续,既然有人违反相关规定,就一定要有人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工程对环境危害确实很大,该下马的要坚决下马。当然,每一个项目的背后,都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部门利益也不例外。对于如何解决“叫停不停”的问题,环保部与其“一个部门在战斗”,不如通过国务院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这样或许更有效。
众所周知,4万亿项目正在各地陆续开工,由以上问题项目人们自然忧虑4万亿项目的环评问题。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公开表态:“我们宁可现在做‘恶人’,也不能做历史的罪人,一定要严格把关。”现在,为了避免4万亿项目出现环评问题,环保部是不是先做一回“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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