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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回暖,中介暗索差价“好处费”

2009年06月24日08:4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林劲榆 周维纬

  楼市回暖,中介暗索差价“好处费”

  针对买卖双方想低买高卖的心理帮忙压抬价 律师:若采用欺诈手段,受害客户可索赔

□在目前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中介从中渔利的空间更大。
□在目前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中介从中渔利的空间更大。

    □晨报记者 林劲榆 实习生 周维纬

  房价的迅速回升,正在加剧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的博弈:购房者希望业主能稍微降一点,业主则希望售价进一步上升。于是,房地产经纪人的“好处费”悄然现身。昨天,记者暗访了沪上多家房产经纪公司,多位经纪人都向记者表示可以谈谈“好处费”。不过法律界人士则称,索要“好处费”的做法不但违规,甚至有可能违法。

  卖家:卖得高,分中介一半差价

  张小姐在松江有套房,最近见房价上涨拟将房子套现。

二手房交易最重要的就是谈价钱,张小姐最先想到的就是拉拢中介。“阿姨,你帮帮忙吧,这套房子我心理价位就是50万元,能够卖得高,差价部分我们一人一半。”张小姐主动向经纪人李阿姨提出了分成办法。张小姐透露,现在至少有三位客户对她的房子感兴趣,出价最高的是50万元,但要能卖高点更好。“好处费”在上海楼市中已经非常流行,一些高端楼盘由于价格谈判空间比较大,中介在其中获得的“好处费”动辄5万、10万。陆家嘴地区一房产经纪业务员张先生向记者表示,“好处费”在这个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上很常见。“以一套挂牌价758万元的世茂滨江花园房子为例,单价3.2万元,一般710万肯定能成交,但是卖得高也有可能。通常差价三七开,中介拿超出部分的30%,收入往往有5万到10万元。”张先生向记者表示,“好处费”比公司给的佣金多多了。如果这套房子以735万的价格售出,20万的差额,30%就是6万,当然比公司给的佣金7350元(往往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一)多了。

  买家:砍价,中介索一成好处费

  在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一些买家也不得不用钱拉拢中介帮忙砍价。“如果你分我一成差价,那么我就更加努力地帮你砍价。”昨天,沪上另一经纪向记者透露,现在买房的人不少愿意给中介小费,主要就是帮忙砍价。有时候一些业主比较好说话,愿意便宜一两万,这笔“好处费”也就到手了。但现在的楼市处于上涨阶段,砍价比较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索取“好处费”的经纪有的来自中小中介公司,但也有不少是大公司的经纪。“我一个同事,这两个月收入都有5万上下,佣金收入以外,主要就是‘好处费’了。”一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经纪人在索取“好处费”的过程中,一般都是顺势而为的。在楼市低迷的情况下,市场上有大量可选房源,经纪人帮忙业主加价是很难得到购房者认同的,相反,帮助购房者砍价索取“好处费”更容易成功。但是一旦房价上涨,市场上房源减少,购房者选择余地小,中介从中渔利的空间也就大了。

  中介公司:坚决禁止收取“好处费”

  针对房产经纪人从二手房交易中谋取私利的做法,昨天,沪上一些房产经纪公司向记者透露,上海房产经纪行业协会是坚决禁止经纪私下拿“好处费”的。

  中原地产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中原地产不允许旗下经纪人私下和业主或者购房人有协定,这种做法违反了公司的经营理念。

  信义房产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公司对于员工的经纪行为有严格管理,如果经纪人出现这种情况肯定会被发现的,因为信义房产在操作二手房交易时,往往有很多人介入交易流程,业务员、店长、法务、区经理都会在签约过程中和房东见面。如果发现这种情况的话,员工将被开除,差价必须退还。

  暗箱操作:私下给钱难被发现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与以往的拿差价相比,“好处费”从操作层面上来看是很隐蔽的,很难被发现。据业内人士透露,一般情况下,这种“好处费”是私下的,买卖双方按照谈好的价钱签合同。在合同之外,购房者或者业主才会把“好处费”给经纪人。出钱的人因为拿了好处,一般不会把经纪人出卖,经纪人所在公司不会知道这笔钱。

  而以往的“食差价”就不同了,由于中介是瞒着买卖双方操作,首先要将房子先从业主手中买下,或者预订,再转手卖给购房者,其中交易环节很多,很容易让交易双方了解内幕。

  沪上一房产经纪人向记者透露,尽管买卖双方可以委托多家中介,市场是透明的,但是中介在具体的成交价格中仍然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毕竟大部分购房者对市场并不了解。

  律师:若坑蒙拐骗欺诈客户,违规又违法

  “拿‘好处费’可视作顾客和中介的一种协议,是中介员工背着公司的个人行为,只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不违法,但是很容易产生问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黔林表示,一些无良中介和上家商定差价分成之后,为了获得最大利益,对下家进行“坑蒙拐骗”,拼命抬价。由于中介和顾客的信息获取不对等,一些中介会使用编造行情、制造紧迫气氛等种种手段,对客户进行欺诈。如果中介为了利益运用种种不正当手段对客户进行欺诈,这就违反了法律,受害客户可以依法索赔。

  张律师还向记者透露,像这种拿“好处费”的行为所引起的官司在上海有很多,针对中介拿“好处费”的问题,上海高院还特意出了一份内部文件,规定此类案件的核心,就是判断中介是否诚信,在其中有无欺诈行为。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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