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号热带风暴“莲花”于6月21日登陆福建,受其影响,厦门翔安区内厝镇许厝村一位村民不幸被刮倒的大树掩压致死,保险公司经过现场勘查,确认遇难者属于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于案发13个小时内向遇难者家属支付了10万元保险金。
记者昨日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获悉,当晚接到村民报案后,经过现场勘察,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理赔人员迅速确认遇难者属于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6月22日上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前往厦门岛外偏远乡村,将10万元保险金(支票)交给许厝村村支书,由其转交给遇难者家属。
据了解,今年1月20日,厦门市民政局作为市政府授权的签约方,与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签订了《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统保协议》。这一公众责任保险的启动是在传统的政府救济、社会救助基础上,多渠道进行社会保障的有效措施之一。
目前,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情况仍然不理想。此前,北京保监局的一份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公众责任保险应该“强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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