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7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刚刚通过的《统计法(修订案)》等答记者问。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程子林表示,国家统计局将积极落实新修订的统计法。
程子林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了新修订的统计法,这部法律是一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能够比较有效地、科学地进行统计工作的法律,是一部能够基本保障统计数据科学可信的法律,也是一部与国际通行的统计规则基本接轨的法律。国家统计局将全力贯彻实施这部法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修订后的统计法的学习、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新的统计法,通过在各个社区张贴有关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的挂图等方式来宣传统计法,让各种和统计工作有关的人,特别是管理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从事统计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等了解统计法,从而更好地遵守统计法。
二、严格执行新的统计法。新的统计法对如何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作出了规定,是依法统计的基本准则。各级统计部门必须全面的、不折不扣地执行新的统计法,将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严格置于法律框架的规范之下,切实做到依法干统计、依法管统计、依法保护统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新的统计法大大强化了统计法律责任,并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为惩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特别是打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比较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统计部门作为统计法的执行机关,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要将严肃执法作为执法重点,对于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不论是什么地方、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典型的案例,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在全社会给予曝光。
四、抓紧制定配套的统计法规。首先,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认真做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这项工作目前已经正式启动了。其次,要根据新统计法的要求做好现有的统计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与新的统计法相抵触的要及时废止和修订。同时,还要制定一些其他的新法规和规章,形成以新的统计法为中心的比较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