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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上报 公司债重启酝酿分类发行

2009年06月30日07:0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沈易安 郭茹

  尽管公司债何时重启依然是谜,但随着相关新规则的上报,重启似已不远且新意乍现。知情人士昨日向CBN透露,沪深证券交易所已向证监会上报公司债有关管理文件,拟展开公司债分类发行。

  拟分类发行

  知情人士向CBN透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已向证监会上报公司债上市新规则;而上周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向证监会上报公司债分类管理条例。
两者尚未获批复。

  公司债分类管理,是指根据公司债信用等级,在不同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根据CBN获得的深交所公司债上市规则,深交所拟以分类发行方式对债券上市条件作划分。

  根据规则,如果公司债仅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需经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债券期限1年以上,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元;如果发行人申请的债券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满足更严格条件:债券信用评级达AA级及以上,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利息的1.5倍。非公司制法人发行的企业债上市交易,需参照这一规则执行。

  而上证所的规定是,分类以AA级为标准,债项评级在AA级(含)以上公司债,可在上证所竞价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AA级以下公司债,将限制在上证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这一规定将适用于企业债。

  上证所固定收益平台主要是机构投资者进行大宗债券交易的平台,其交易方式为询价交易。根据分类管理条例,仅允许低信用等级债券交易,意味着个人投资者投资低信用等级债将被限制。

  “规定不同交易平台,实际上是限定参与低信用等级公司债的投资者范围。”上证所债券基金部人士表示。

  中信证券一位债券研究员表示,集中竞价系统所要求的条件更严格,因此可以对个人投资者开放,“毕竟散户甄别风险的能力可能差一些”。

  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上证所固定收益平台上市的企业资质可能相对较差。“这主要是针对机构投资者,它们风险甄别的能力更强。”上述债券研究员认为。

  暂停大半年

  自2007年8月证监会颁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来,公司债成为上市公司又一融资渠道。去年七八月份,包括保利地产(600048.SH)、中粮地产(000031.SZ)、北辰实业(601588.SH)在内的地产龙头纷纷发债,掀起一股公司债发行潮。新湖中宝(600208.SH)公司债(08新湖债,122009.SH)票面利率更是冲至9%的高位。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深化,我国资本市场受到波及。去年9月,新股发行进入暂停状态,公司债发行同样蛰伏。万科(万科A,000002.SZ)公司债(08万科G1,112005.SZ;08万科G2,112006.SZ)去年5月22日过会,去年9月5日正式发行,为“最新”一只公司债。

  伴随暂停发行而搁浅的公司债大单不在少数。已过会未发行的公司债近40只,规模总计超过1400亿元,其中不乏中国石油(601857.SH)、中国石化(600028.SH)、中国电信(00728.HK)、中国中铁(601390.SH)和大秦铁路(601006.SH)等大型央企的大手笔,拟融资额分别达300亿元、200亿元、200亿元、150亿元和135亿元。

  随着新股前三单迅速出炉,公司债有望重启。有评级机构人士向CBN透露,证监会近期要求去年9月前已过会的公司债补报材料,包括年报、更新数据等。

  证交所摆足“架势”

  沈易安

  随着公司债有望重启,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平台正日益完善,其中不乏暗中角力。

  深证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网站显示,1月12日起,旧的大宗交易系统被新的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所取代,深交所会员和合格投资者可以通过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办理证券大宗交易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业务。

  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使用中的一条规则引人注意:“为了鼓励投资者利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债券大宗交易,本所决定自2009年1月12日起一年内暂免征收债券大宗交易经手费(不含监管规费)”。

  中信证券一位分析师指出,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本来就有一个固定收益平台,而深交所以前没有固定收益平台,之前只有一个集合竞价系统。这样一来,两大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变得越来越接近。

  申银万国证券投行部一位人士表示,深交所建立这样一个平台,有利于提高债券的流动性。“相对来说,现在信用债上市大多选择上证所,尽管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流动性都不算好,但上证所债券的流动性还是要比深交所好很多。”

  交易所债市的争夺绝不仅限于此。年初,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已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经银监会核准后,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从事债券交易。

  中国债券信息网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银行间市场的债券托管总量为15.63万亿元,其中商业银行的债券托管量为10.57万亿元,占比将近68%。无疑,作为债券市场资金大佬,银行进场将使得交易所债市大大扩容。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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