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金玲
“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全面完成。”交通银行(601328.SH,03328.HK,下称“交行”)昨天表示,时值昨日央行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之后不久。
交行指出,该行上海市、广东省、深圳、珠海、东莞等5家试点分行,将率先为境内试点企业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为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代理行账户清算服务。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和澳门分行也已做好准备工作,可为当地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办法》明确指出:“境内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或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试点初期,由于准备情况存在差异,会出现部分银行不能马上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情况。”
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昨天接受CBN记者采访时则说:“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不仅涉及是否具有国际结算能力等要求,还有现在是否已经准备好了。尤其涉及原来的外汇业务系统调整等。一般来说,这种系统的开发需要3个月到半年时间,所以预计初期试点银行马上开办的较少,但很快会大面积‘铺开’。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展开,也将为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打开新局面。”
“从整体来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初期规模会比较小,”连平预计,“主要考虑到风险控制方面,《办法》将境外试点区域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并且央行对汇兑限制、贸易融资限额等都做了相关规定。这在业务开展初期是需要的,不能一下子放得太开。”
央行方面昨天还表示,为满足企业实际要求,试点企业可以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但应通过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从短期看,试点企业会将人民币用于存款、贸易支付等,也就是说‘出去的’人民币依然留在银行系统内,因此暂时应该不会出现海外的同业拆借市场。”连平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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