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少萍
经过长达近3个月的酝酿,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的实施细节终于尘埃落定。作为重要环节的银行,筹备情况也受到重点关注。CBN记者昨日从多方渠道获悉,作为试点地区之一的深圳市,目前已有11家银行准备就绪,各银行系统已经完成测试,只要中国人民银行最终审核结果出来,即可开展业务。
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之后,各银行也在厉兵秣马进行相关工作的筹备,并积极上报申请材料。
CBN记者昨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作为试点地区之一的深圳市,目前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华商银行等11家银行已准备就绪,备战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现在各银行的系统已经完成测试,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准备内容包括与境外银行的清算协议安排和账户开立、清算渠道建立,以及内部系统改造和业务操作与管理制度建立等,只要中国人民银行最终审核结果出来,就可以马上开展业务。”深圳某国有大行人士告诉CBN记者。
上述人士表示,从该行与企业的沟通情况来看,许多大的跨国企业都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表示欢迎,但在试点阶段,业务量应该不会太大,随着试点的推广,银行这一业务会逐步放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银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两种模式,为试点企业开设账户的银行称为“境内结算银行”,而为境外参与银行开设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则称为“境内代理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可以同时作为境内结算银行,为试点企业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
“从深圳的试点银行来看,只有少数大行可以满足代理行的资格,多数的试点银行,还只能做结算银行的服务。”深圳另一家商业银行人士告诉CBN记者。
CBN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金融办获悉,广东省政府近期将举办一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启动仪式,届时将统一对外发布相关筹备情况,但目前不宜透露试点企业名单。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曾在今年3月表示,广东已选定300家企业参与人民币结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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