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赵怡原发自上海
6月27日,上海市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盘中的一幢楼房,以“躺下”的姿势离奇倒地,随楼房一起“倒下”的还有客户,他们企盼的新房瞬间化为泡影,不但没有保险可以理赔,甚至还要继续偿还房贷!
“目前没有合适的保险可以承担客户在"上海倒楼"事件中的损失,也无法通过房贷险解决,客户只能去找开发商。
”
中国平安财险部的陈小姐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跟房屋主体结构相关的房贷险、家庭财产保险等都无法保障因楼房倒塌而给客户造成的损失,甚至有专家表示房贷险最终受益的只是银行,客户最终还是“一无所有”。
房贷险、财产险都不能赔
平安财险的陈小姐对记者说,那栋在建楼房倒了之后,不断有人来询问是否有相关保险可以理赔,“但是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目前没有任何合适的险种,”陈小姐介绍,“相关的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房贷险,另一种是家庭财产保险,这些保险主要是针对房屋主体结构的,而此次倒楼事故主要是开发商的问题,因开发商自身技术等问题出现的楼房倒塌所带来的损失没有保险可以赔。”
记者通过上海某财险公司的房贷险资料看到,其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在保险期间,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其中包括火灾、爆炸;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地面突然塌陷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但“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此外,“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房屋抵押贷款人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责任的,保险公司也承担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
房贷险只保障银行利益
泰康人寿的顾海建表示,“客户只有在受到伤害时能获得人寿赔偿,另外那个房子是期房,客户在办理房贷的时候应该已经购买了房贷险。”不过,由于保险合同的自愿原则,从2005年开始一些银行已经不再强制要求贷款客户购买房贷险了,因此借款人购买房贷险属于自愿行为。
然而,房贷险一直被业内公认为是住房市场一大潜规则,保障的明明是银行的利益,却要贷款人“埋单”。业内人士指出,一旦保险公司对房贷险进行理陪,直接受益人将是银行,而不是掏钱购买保险的业主。
业内人士指出,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会要求购房者为抵押房屋购买财产险,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该保险的优先受偿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也就是说,贷款银行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一旦保险公司按照房贷险合同兑现承诺,第一受益人将是银行,贷款人一分钱也拿不到。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有人买房贷险?业内人士表示因为房屋贷款的放款权力掌握在银行,不买房贷险,银行就不放款。
那么客户究竟有没有必要购买房贷险?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倪轶敏婉转地表示,“房贷险确实是保障银行风险的险种,以前,房贷险确实存在"住房市场潜规则"一说,但是现在已经是自愿购买了。”
该楼投保对客户也没用
除了对客户的赔偿险种之外,倒掉的楼房本身是否有购买“建筑工程险”?陈小姐表示,“他们并没有在三大保险公司购买过建筑工程险。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还没有发现这栋楼的投保信息。”
根据记者了解,目前还没有哪家保险公司表示为其承保,不排除这个楼根本就没有投保“建筑工程险”。
陈小姐介绍,“"建筑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主要是针对楼房倒塌后造成其他楼房的开裂、破坏等现象,以及人员伤害进行的理赔。就算这个楼投保了该险种,但是对于该楼盘的业主来说,也无法获得理赔。”
楼房倒了,难免让人想到贷款买房的客户,他们需要继续还贷。那些向担保公司交了担保费的客户,如果不愿继续还贷,担保公司肯定要“上门追债”。总之,保险用不上、担保费只是对银行的承诺……客户最终是“一无所有”。
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陈太贵对记者说,“从现有的法律讲,客户还是要继续偿还房贷,没有任何保险可以保,那么贷款客户只能通过向开发商索赔,以偿还银行的贷款,但是具体情况还是需要等待市政府的解决方案出台之后再作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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