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行广东省分行分别与中银香港和汇丰银行签订了《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中行由此成为首家完成与海外代理行签署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清算协议的银行,并可以开始代理上述两家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据了解,目前中行广东省分行还与6家海外代理行就签署《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达成初步意向,并为部分代理行预开了人民币清算账户。此外,中行广东分行已经为澳门分行、首尔分行和曼谷分行3家中行的海外分支机构预开立了人民币清算账户。
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期待已久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开办在即。办法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既可以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港澳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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