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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市长再引争论 专家:干部任用绝非越年轻越好

2009年07月06日09:1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毛主席曾经说过,“政策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句话概括的是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当前正处在一个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各种利益冲突、社会矛盾复杂地纠葛在一起,由于政府职能的原因,政府又成了这些矛盾的核心。
对基层政府而言,一方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增大,另一方面是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影响了基层政府的形象。为了解决这些矛盾从中央到地方在干部问题上都做足了功夫,在基层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就是其中之一,但社会舆论对此却并不买账,“嫩者上”、“低龄化”成了对年轻干部的调侃。当然对干部的管理也并不只是年轻化这一点,加强培训和学习,完善考评机制都是必须的,对此,我们采访了中央党校党建研究部主任王长江教授,清华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于安教授,希望两位专家的观点对我们认识干部年轻化与干部管理的问题有所帮助。

  ——编者的话

  干部年龄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刺激公众神经的敏感话题,从“60后”干部渐成中国政坛中坚带给人们对干部年轻化的无限期许,到昆明30名“80后”干部通过公开选拔挂职副县级领导,让人感到的种种疑虑,这中间的情感变化折射出公众隐隐的担忧———是否干部“年轻化”的制度目标正在被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干部“低龄化”所异化。正是这种普遍的隐忧让“29岁市长”的出现掀起了一场始料未及的舆论狂潮。

  干部“年轻化”与现实问题没有必然联系

  最早提出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的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上世纪80年代初,为解决“文革”后复出的许多部门领导年龄偏大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大力提倡培养年轻的接班人,提出干部的“四化”建设,即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和知识化,其中年轻化是核心,也是最为刚性的指标。

  但是,随着时过境迁,过分强调“年轻化”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年轻化变成了年龄一刀切,很多基层干部刚过40就开始年龄恐慌,过了45就准备“让贤”了,原本正是年富力强干实事的时候,却开始整日为谋个“好前程”下功夫。中央党校党建研究部主任王长江教授对干部“年轻化”一直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年轻干部有理想、有干劲、有创新精神当然是好的,但是如果过度强调“年轻化”,甚至把它当成惟一刚性的指标就不对了。现在有些地方在比着降低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你50我就45,你45我就40,这是把“年轻化”庸俗化了。我们提出干部年轻化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干部终身制的问题,但现在我们有了任期制就不存在终身制的问题,干部任用只要严格遵守任期制,年龄就不该对干部的任用产生过大的影响。

  事实上,现在的基层干部中存在很多问题,如贪污腐败、庸碌无能、与民争利、干群关系紧张等,很多地方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干部的管理和任用上做了不少的尝试,任命年轻干部就是其中一种。对此,王长江教授认为干部年轻与否与解决这些问题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关键是要看干部是由谁来决定的。如果人民对干部的任用有了决定权,那么上述问题自然迎刃而解。我们说党管干部是说党要管干部队伍、政策、导向,党要为百姓选择自己的干部提供好服务,而不是要管到每个干部的人头。关键是党要为干部管理制定好的制度,这里说的制度应该是一个有机的、综合的,协调统一的整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随意动咎出一个禁止干部包二奶的规定,或禁止干部出入娱乐场所的规定等等,这些其实都是制度的要素,而要素成不了制度,相反这些要素因为缺少有机的联系可能还会出现彼此矛盾打架的情况。因此真正能解决干部管理问题的不是制度要素而是完整系统的制度。

  培养年轻干部不能拿基层百姓“开练”

  对80后干部挂职副县级的问题,清华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于安教授直言“不能拿老百姓开练”。他说,80后年轻干部在经历和阅历上是有所欠缺的,他们当然需要培养、成长与锻炼的机会,但是不能拿基层的老百姓开练。现在基层的社会矛盾、利益冲突非常复杂,各种问题勾联在一起,意想不到的事件一触即发,这对基层干部在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基层更需要成熟和能力强的干部,不能完全把基层百姓当成年轻干部开练的对象。

  对于干部“年轻化”,于安教授也同样认为不能过分强调突出。他说,干部的履职能力与年龄没有直接的关系,关键是应该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细化每个职位对干部的要求。中央国家机关的一个处级干部可能只是一个执行者的角色,而基层的一县之长却是一个决策者的角色,两者虽然是同级的职位,但对干部能力与素质的要求绝对不一样,不能随意互换。作为基层的县级单位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多样化社会,直接面对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对一个人的阅历能力、理论和实践水平要求很高。所以我们应该本着公务员法的基本规则因事设岗,因岗选人。事实上,公务员法对干部的年龄没有那么刚性的要求,是人们在应用过程中把年龄刚性化了,何以如此,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反思。

  行政管理中最应重视县一级

  现在各地纷纷大批推出年纪轻、高学历的干部,也许正应了一句古语———时世造英雄。

  当前各种利益冲突的激化,社会矛盾的集中显然给基层社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有人曾指出基层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当然首先是干部,干部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党的一切的方针政策思想都要靠人(干部)去推动和落实。也就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去年年底中央开始了大规模的县委书记培训,公安部也于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县公安局长的培训,像这样全国性的基层干部集中到中央来培训还是很少见的。对地方而言呢,干部调整就成了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民主选举、公推直选、电视直播,以及提拔年轻干部等各种干部任用方法不断推新。

  王长江教授说,当前干部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折射的都是改革中的问题,干部体制要改革是必然的。如何改,中央和地方都在探索,而且都有很强的探索动力。中央的动力来自于维护党的形象和对党执政前景的考量。而地方的动力比中央来得直接且现实得多,因为地方要直接面对各种各样真实的矛盾和冲突,处理不好百姓就不满意,就要闹事。因此,地方更需要和百姓的沟通和对话,在干部的选任上更需要取得百姓的认同,从这一点上来看,其实地方比中央还有改革的意愿。既然中央和地方都有这种强烈改革意愿,那么改革就是必然的,而且我们更应该对改革充满信心,相信我们的干部体制正在向好的方面发展,而这里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多重探索为改革指出明确的路径和方向。

  于安教授说,大规模的基层干部培训要解决的是干部的履职能力问题,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近年来在思想理论上的一个重大的创新与发展,基层干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干部能否适应这一变化当然就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比如说,科学发展观强调以法律的手段进行社会管理,但现在很多政府违法现象多发生在县一级,部分基层干部的法律水平和法律意识还很欠缺。近来比较多发的官员“诽谤案”,一些官员把正当的人民对权力行使者的监督当成了对个人名誉权的损害,混淆了私权与公权的概念,这些都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培训来提高认识、提高能力。

  于安教授认为,县级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中最应受到高度重视的一级管理。在经济和社会的双重张力下,县级管理面临着各种最复杂、最根本的利益问题,而与百姓利益最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也要由县级政府来实施,县级政府面对的矛盾多、冲突多,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县级,干部的能力和素质至关重要,基层干部一个最需要厘清的问题就是民生与发展的关系,绝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对民选干部考评规则不宜细化

  干部的任用与管理离不开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干部的考评,考评影响的是干部的思想观、政绩观。6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意见强调扩大考核民主,加大了群众满意度的分量。这与一直以来影响至深的惟GDP英雄论是不同的。

  于安教授对此的看法是考评机制在原则上应该以公务员法为基础,要贯彻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考评的现实内涵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考评的程序上要更多的公众参与,更多的听取公众的意见。

  王长江教授认为,干部考评制度建设必须要区分两类人。一类是人民授权的干部,即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他们在管理中充当着决策者的角色。对这一类人的考评不能细化,不需要制定细则,因为他们是民选的,是否有政绩体现在人民是否满意上,人民不满意自然不会再选他,甚至还会罢免他。另一类是执行型的干部,或者说是任命的干部,他们在管理中充当的是执行的角色。对这一类干部的管理应该细化,要制定严格的规则,考评要越科学越好。只有分清了这两类人,我们的干部考评机制才是有意义的,也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王长江教授说,事实上,我们现在的很多考评是该细的不细,该粗的不粗,各种各样的考察评比过多过滥,让基层穷于应付,无心干正事。而那些本该认真考评的执行部门又没有相应的制度,也没有人去考评他们,这是我们未来的考评机制应该厘清的基本问题。(秦平)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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