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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浙江:谁从宅基地中得益?

2009年07月11日12:3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王其 胡晓玲

  “激进”浙江:谁从宅基地中得益?

     作者: 王其明、胡晓玲

  “现在家里是有资产了,进城了,有商品房了,很开心。”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村民田雨告诉记者,眼下,她在镇上有几套商品房,租金收入加上社保,看上去小康生活完全无忧,“但毕竟没有宅基地了,没土地心里不踏实。

  田雨在余新镇上的房子,是用自家的宅基地换来的,而享受社保的代价,则是放弃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质是使得土地流动起来,实现土地市场价值。”相关专家说,在浙江,这也被称为“激活”沉睡的资本。但是,到底谁从中收益最多呢?“老百姓看起来收益了,我觉得真正收益的可能还是政府”。

  嘉兴地处浙沪之间,杭嘉湖平原中心,地理位置极为优越。但是,经济发展始终受着土地面积制约。

  在中国现有的土地制度下,确保耕地的18亿亩土地红线,决定不可能大规模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也是如此,浙江省的建设用地指标从来都是不够用,都是寅吃卯粮。

  因此,在现有的土地制度下,唯一“浪费”,或者说使用效率不高的只有农民宅基地,随着农村的空壳化,往往几百平方米的土地上,只住了几个人。因此,各个缺地的地区,当地政府总是盯着这一块。直到2008年,中央明确支持鼓励土地流转政策之后,宅基地大面积合法转为建设用地才成为可能。

  而田雨家发生的改变,正是源自去年8月嘉兴推行的一项政策,即“将农户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在依法、自愿基础上,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简称“两分两换”政策。具体来说,“两分两换”其中一换就是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拆一还一”,宅基地面积多大,补偿相应面积城镇住房。

  “如果农民只流转土地,宅基地不置换,这对流进来的土地进行整体利用非常不利,只要有5%的人不同意置换,土地可利用率就会降到80%。”曾率先实施该政策的嘉兴市七星镇东进村村支书费玉根表示,农民土地极为分散,但是转为建设的工业用地,则是需要成片的,“所以两分两换成功的关键是要做到两个100%,即土地100%流转,农民宅基地100%置换”。

  记者了解到,嘉兴南湖区余新镇2008年下半年实施这一政策后,到目前为止有4000多农户同意宅基地置换,仅此举将新增2000余亩用地指标。这对于亟需土地的嘉兴来说可谓雪中送炭,相关人士甚至对记者说:“这可不仅仅是雪中送炭,可能也是最后一块土地蛋糕。”

  当然,目前的宅基地的流转,牵涉不少地方政府利益,显得复杂化。宅基地、小产权房,法律界定上本身就有盲点,加之大量的城镇人群——甚至包括政府官员在农村拥有小产权房,这大大增加了问题解决难度。

  另外,宅基地很多临近城市。目前的中国土地制度下,城镇用地的价格远远高于农民的土地,尽管在同一地区。这一土地性质的二元化,使得政府有着强大的操作动力和空间。这也是所有土地矛盾的焦点。每每在补偿时,政府总是依照政策,农民按照市场,两者之间的要求差距,天渊之别。嘉兴市场化解决这一问题,尽管得大益处的依然是政府,但农民最起码在制度层面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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