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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DA受害人“抱团”反击香港银行

2009年07月13日08:4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杜雅文
  投资者:香港银行有“六宗罪”

  “这次开会才知道,原来给我们开户理财的都是"副总裁"”,7月12日,金亮(化名)在KODA受害者首次聚会结束后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这次开会发现了很多香港银行存在欺诈的新证据。
在会议上,投资者们控诉,香港银行至少存在“六大罪状”。此前在投资者交涉过程中,香港银行基本对这些罪状予以否认,声称他们并未存在不当行为。

  会议上,投资者认为自己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过于轻信香港银行以及客户经理。他们表示,这些客户经理都已经为自己服务了好几年,然后客户经理跳槽到另一家香港银行私人银行,名片也摇身变成“副总裁”或者“总裁”,声称能为投资者提供专属尊贵财富增值服务。出于对银行以及“熟人高管”的信任,他们把资产转移到新银行,并且在这些“副总裁”的游说下购买了所谓的“打折股票”,几近倾家荡产才发现原来被欺骗。

  “有些人把我们的损失归咎于"无知和贪婪",相反却对香港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明目张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视而不见”,会议上,投资者一一指控了香港银行存在的“罪行”:

  胡乱认定“专业投资者”

  投资者称,根据监管部门规定,Accumulator作为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只能销售给专业投资者。一些银行在推销时表示,只要客户账户资金达到100万美元以上,“自己说是(专业投资者)就是”,甚至有银行在客户账户资金从未达到100万美元的情况下,仍认定其专业投资者身份。然而,香港证监会发布的《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规定,在专业投资者界定上,在评估投资者的投资经验时,持牌人或注册人需要顾及的因素包括该人士以往曾买卖的投资品种类、交易频密程度及所涉金额(专业投资者每年应进行不少于40宗交易)、交易经验(专业投资者应在其相关市场上活跃地进行交易达最少2年)以及该人士对在相关市场上进行交易所涉及的风险的认知。此外,还应提供书面说明,述明被视为专业投资者的风险及后果,并应“设有程序以令该人士可每年进行一次确认”。

  与会投资者表示,他们的投资经验根本不符合上述规定,只要翻查以往账户交易情况就能证明。他们基本都在毫不知情情况下就签署了英文文件,稀里糊涂就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即便有客户经理提到专业投资者,也多以“可以买别人买不到的产品”来进行诱骗,丝毫不提及一旦被认定所面临的巨大风险以及利益保障的缺乏。

  刻意隐瞒中文文件

  “我们一直以为香港银行只有英文文件”,多名投资者表示,他们在香港银行开户以来,签署的文件基本都是英文的,由于不太懂又出于信任,往往客户经理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填。有投资者在索取中文文件时甚至被告知只有英文的,不签英文就不予开户。然而《准则》中明确规定,持牌人或注册人应在向客户提供服务之前,与每名客户订立书面协议(客户协议)。客户协议应根据客户的选择而以英文或中文编印,任何其他的协议、授权书、风险披露或有关文件亦应如此。

  把期权包装成股票

  Accumulator中文译为“累计期权”。大部分投资者表示,在推销过程中香港银行均将其包装成“炒股票”、“累积买股票计划”等,丝毫不提期权本质。对于涉及到的保证金制度,更是只字不提,甚至随意变更保证金比例,导致他们一直以为自己购买的是“打折股票”,直到血本无归才知道原来是高风险金融衍生品。

  风险提示避重就轻

  与会投资者均表示,香港银行在销售过程中风险提示远远不够。有的连是什么产品都不说明,有的只说跌破行使价就要“双倍接货,要接一年”。对这种说法,投资者认为这不是风险提示,这只是对产品规则的部分描述。真正的风险提示应该明确告诉投资者,在什么样的市场情况下投资者会遭到什么程度的损失。

  实际上,一些银行在中文产品说明书中对风险提示写的很清楚,但这些说明书事先都未提供给他们。与会投资者均明确表示,如果银行在推销过程中告诉他们有保证金制度,涉及的产品合约价值为数千万元,他们是绝对不会做的。“我们再傻也不会傻到冒着倾家荡产的危险去投资”,投资者们表示,如此高风险高合约金额的产品,光英文说明就有几十页,银行客户经理却基本通过几分钟电话销售给他们,风险提示的缺乏可想而知。

  大玩角色扮演

  “明明是庄家,却装成中介机构,骗我们去对赌”,有投资者表示,事后银行明确承认了他们和投资者在产品上是对赌关系,却在销售过程中将自己包装成中介机构。客户经理谎称是代销其他金融机构发售的产品,他们销售这些产品是为了给客户的财富“保值增值”。

  百万资产做成数千万合约

  “在银行的资产只有870万港元,最后合约价值凭什么有9400多万港元?他们凭什么认定客户有这个能力偿付?”多位投资者均表示,事发后才知道银行客户经理给他们做的合约大多为天文数字,远超过账户资产。而《准则》中明确规定持牌人或注册人要“认识你的客户”,即持牌人或注册人就衍生产品(包括期货合约或期权)或杠杆式交易向客户提供服务时,应确保其客户已明白该产品的性质和风险,并有足够的净资产来承担因买卖该产品而可能招致的风险和损失。(记者杜雅文)

  7月11日,一条写着“香港私人银行受害者联盟”的红色字幅挂在了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来自广东、北京、上海、香港的多位KODA(KnockOutDiscountAccumulator,累计期权)投资者连续两天在一起开会研讨维权事宜。他们均表示,自己是受到香港银行私人银行的误导甚至欺诈,才导致以千万元计的巨额亏损。对投资者的指控,多家香港银行均多次表示,他们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任何不当行为。

  投资者现场情绪失控

  “目前和我联系的有十来名投资者,如果加上银行欠款预计损失达到四五亿元”,香港汇丰私人银行客户金亮(化名)是这次聚会的组织者。此前,他声称在其客户经理误导甚至欺诈下,投资了高风险金融衍生品Accumulator而导致千万资产化为乌有。对他的指控,香港汇丰银行予以明确否认(中国证券报曾多次报道)。金亮说,为了让更多投资者了解香港银行在销售Accumulator过程中存在的欺诈手法,他们几位内地投资者决定即日起成立“香港私人银行受害者联盟”,一起站出来揭露银行骗局,并互相帮助寻找证据,交流在香港维权的经验。

  7月11日至12日,共有5名投资者或投资者代理人现身参加在北京举行的首次聚会,另有三名投资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委托金亮讲述自己的经历。这些投资者指控的香港银行包括汇丰、荷银、星展、恒生、花旗等多家知名银行。其中一些投资者已经在香港起诉,目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因此不能透露具体案情。

  会议上,投资者历数香港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有投资者情绪失控。特意从香港赶来的许太,原来是杭州人现已移民香港。在诉说自己被误导投资Accumulator的经历时因过于激动,甚至无法清晰表达,一度因血压升高被迫离场。她声称,银行不仅在销售过程中欺诈,事发后还欺骗她签署不再追究此事的英文协议,在她要求报警的情况下,对方才把这份骗签的协议撕毁。

  希望监管部门负起责任

  “之前还以为是单个客户经理的销售误导,了解的案例越多越发现是群体性事件”,金亮表示,这次开会卓有成效,大家发现了很多新的证据,会在适当时机公布。通过统计还发现,这些案件从2006年开始出现,一直到2008年大量浮出水面后,银行还在用类似手法欺诈内地投资者。甚至某知名银行2006年因客户经理销售外汇Accumulator不当而给予一名内地投资者部分赔偿后,2007年该银行同一名客户经理又再次用类似手法销售了股票Accumulator,致使另一名内地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他认为这充分说明银行存在包庇纵容行为。

  北京投资者赖建平认为,通过大量个案之间相互印证,目前香港银行的道德风险远超过市场本身的风险,而金融监管部门没有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会议上,多名投资者均表示,他们向香港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但并未得到任何实质性帮助,即便香港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明显违法违规事实。

  自称是某投资者代言人的张先生表示,最开始Accumulator只在投行之间销售,然后又转移到专业投资者,再后来就把普通投资者也变成销售对象。根据相关报告,2008年全球“超高净值个人”(定义为至少拥有3000万美元可用于投资)的数量缩减了近25%,香港的百万富翁在2008年减少了61%。他认为,香港富豪的缩水幅度这么高,就是由于大量金融衍生品被允许在香港向个人投资者售卖,而在美国等地却不被允许。(记者杜雅文)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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