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8峰会:哥本哈根风向标
2°C,50%——两个看似简单的数字正在凸显非常意义。
八国集团(G8)在此度峰会期间达成的减排声明称,各国将确保,到2050年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少50%,并以工业化前的水平为基准,将全球温度的升幅控制在2°C以内。
作为哥本哈根大会的重要前奏,G8的上述表态引发广泛反响。
G8共识褒贬不一
关于G8峰会上形成的减排共识,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人士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这是国际社会达成的很好的共识,是一个明显的进展。”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姜克隽在接受本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2050年这一时间点的目标已经确定,就可以进一步倒推近年的减排目标,促使政策制定者进一步制定细化政策。”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许吟隆则用“谨慎乐观”来形容对G8峰会减排共识的看法,“发达国家之间达成协议是到2050年减排50%,但2012-2020年,即哥本哈根会议谈判要达成的实质性协议没有说”,他还特别提到,美国在奥巴马执政后能源策略转向,不管怎么说,美国这次的积极表态为全球气候谈判的顺利进行发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称,根据观察,与以往的立场相比,G8峰会的减排共识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但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一些国家国内共识并未形成等复杂背景下,能有如此成效已经不易。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一些不同观点。国内环保组织自然之友调研部张伯驹对G8峰会的减排目标表示失望,他对本报记者说,在“后京都时代”越来越近的关键时期,G8峰会的共识仅是泛泛而谈,缺乏实质性内容,错失了形成关键共识的重要机会。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中国部气候变化项目官员李雁也对本报记者表示,G8峰会的减排共识中,很多都是老生常谈,且仅限于口头表态,尤其是对于发达国家的具体减排目标和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这两个关键问题未作说明。她分析,根据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业已公布的减排目标,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计划到2020年实现的减排平均值为14%,而根据联合国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统计,上述国家的平均减排数值必须达到25%-40%,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因此“发达国家的承诺还差得很远。”李雁说。
预言哥本哈根
毫无疑问,哥本哈根大会对于全球应对新的气候变化形势具有重要意义。各方对会议有怎样的期待﹖
中国政府5月20日发布了《落实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提出哥本哈根会议的目标是在进一步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方面取得积极成果,重点是就减缓、适应、技术转让、资金支持做出明确、具体的安排,一是要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应当承担的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确保未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承担可相与比较的减排承诺,发达国家作为整体到2020年应在其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排40%,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二是作出有效的机制安排,以确保发达国家切实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发达国家缔约方每年应至少拿出其GDP一定比例(如0.5%-1%)的资金;三是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情况下,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根据本国国情采取适当的适应和减缓行动,要与实现发展和消除贫困的目标相协调。
许吟隆认为,从一系列的时间节点看,今年正是国际气候谈判的最好时机,“如果推到明年或后年,就滞后了。”
国际扶贫组织乐施会气候变化项目官员李宁也持此观点,他对本报记者表示,国际社会需要通过谈判,形成新的具体方案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但是,从全球化协议签署到各国再据此拟定具体的操作方案,时间至少需要2年。而到2012年,《京都议定书》的第一个执行期即告结束,因此现在看,留给各国进行国际气候谈判的时间非常紧张。
哥本哈根大会将收到何种成效?周宏春认为,哥本哈根大会将是各国利益的一场较量,最终协议的形成将是一个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博弈的综合过程,整个过程将综合各种因素,循序渐进。
姜克隽则对此表示乐观,认为大会能够有一个协议按时出台。周宏春也认为协议出台没问题,但在减排目标的制定上,由于不确定性太大,还不好预判。
李宁个人预计,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且之间差异较大,加之达成协议的时间紧迫,因此哥本哈根大会可能会形成一个草案性协议,具体内容则会在未来的一两年间完善。
关键问题待解
国际气候谈判中,公平问题始终最受关注。在这方面,许吟隆对于发达国家的态度表示忧虑。他说,发达国家经常采用的伎俩是分化发展中国家,借口科学的不确定性拒绝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义务,将发展中国国家分化瓦解,对于中国这样“经济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提出大幅减少碳排放的要求,同时又寻找各种借口不积极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而对于一些工业欠发达,碳排放量并不多的发展中国家,则给予资金等支持,挑拨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
他还提到,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达国家的执行力不够。虽然发达国家应当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排的资金与技术支持已经是国际共识,但事实上,一些发达国家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由,拒绝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类似支持,因此在新一轮谈判中应该促使发达国家就实质性地支持发展中国家采取适应措施以应对气候变化。
李宁则认为,发展中国家不但是气候变化的主要受害者,而且缺乏谈判技巧和一定的法律保障;发达国家则拥有话语权,更熟悉谈判流程,处于强势地位,因此他建议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形成谈判联盟,共同实现利益诉求。
许吟隆表示,《京都议定书》暴露的一个问题是检测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发达国家钻空子,并未实质性减排,这需要在新的协议里予以解决。
周宏春则说,美国的态度将对哥本哈根大会协议的最终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他分析,尽管奥巴马政府力推绿色经济转型,把新能源投资作为提振经济的重点之一,但如果国内的相关法案难以经过审批获得正式通过,那么美国在哥本哈根大会上也难以有实质性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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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京都时代”的国际气候谈判
《京都议定书》是1997年在日本京都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到2012年,所有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5.2%。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给《京都议定书》蒙上了阴影,为国际减排进程设置了障碍。美国态度坚决,表示不会回到《京都议定书》轨道上来,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特别是欧盟极力想把美国牵回《京都议定书》的轨道。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要求发达国家在20世纪末将其温室气体排放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但事实表明,多数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仍在增长。
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执行期结束。在此背景下,如何协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分歧,构建更加公平有效的国际气候政策框架,既是“后京都时代”全球气候谈判的焦点,也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政治经济挑战。
为应对这一挑战,自2007年12月巴厘岛会议起,国际社会就开始了新的一轮谈判,按照巴厘岛会议的规划(即“巴厘路线图”),在今年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上,国际社会将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阶段的减排目标与各国的减排义务,达成新的国际协议,为2012年以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做出安排。
5月20日,中国政府发布《落实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系统阐述中国对于本次国际气候谈判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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