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人民币国际化开启破冰之旅

2009年07月16日11:0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王宇

  人民币国际化开启破冰之旅

  2009年7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正式启动,这是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地位已经从计价货币提升至结算货币。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开启了人民币国际化的破冰之旅。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包括预收预付款和货到付款)等多种结算方式。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启动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2007年9月,美国次贷危机爆发;2008年9月,美国次贷危机进一步演化为全球金融危机。受危机影响,美元、欧元和英镑等主要国际货币汇率大幅波动,中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风险。同时,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及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关系迅速发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4个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同时,国务院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2009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这一办法是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2009年7月6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始为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贸易清算服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对于发展中国进出口贸易、完善中国金融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也有利于进出口贸易双方锁定并明晰交易成本。

  长期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大都采用主要的国际货币进行结算,与欧美等主要贸易伙伴以外的地方交易,则超过九成的结算采用第三方货币,存在着各自本币兑换为第三方货币再进行结算的二次兑换成本。

  对企业来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可以提供如下便利:一是增加了贸易结算币种选择,规避汇率风险;二是进出口收付款无需兑换,避免因汇兑而产生的财务成本;三是无需办理进出口外汇核销,免除原有环节和手续;四是出口退税手续更加简便,流程更加快捷,申报币种与退税币种一致,避免汇率折算损失;五是方便客户办理各种贸易融资,不会给企业增加额外财务负担。试点企业的选择则是由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对商业银行来说,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有两条路径可以选择: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这里涉及港澳清算行、内地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等概念。(1)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认可,已加入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并进行港澳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可以作为港澳人民币清算行,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2)境内结算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3)境内代理银行可以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

  由于目前中国资本账户还没有完全开放,人民币利率和汇率都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必须对人民币资金的流动进行监督。人民币跨境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应当按照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的具体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对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试点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试点企业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试点企业有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违法违规信息,应当准确、完整、及时地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与海关、税务等部门共享。

  从目前情况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启动以来,中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人民币汇率没有出现较大波动,一年期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价格(NDF)变化也不明显。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8年7月7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6.8326,较前一个交易日,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启动当日的6.8830小幅走高4个基点;欧元对人民币汇率、港元对人民币汇率分别为9.5482和0.88161。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进展顺利,截止到2009年7月10日,已经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8笔,结算金额累计为5203万元。

  

(责任编辑:丁芃)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