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16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提出通过一系列改革与建设措施,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使其有完善的管理体制、规范的运行机制、精干的人员队伍、稳定的经费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真正发挥好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导作用。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说,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设立在基层的公益性服务组织,是各级政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的桥梁和纽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力争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作出了工作部署。
农业部这份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要明确公益性职能任务,创新管理体制,科学核定编制,确保乡镇或区域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职能有效履行。试行人员聘用管理,强化人员培训,逐步实行农技人员准入制度,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下乡支农,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
意见还提出要全面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活力。按照多功能、一体化的建设思路,重点是加强技术服务场所建造和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的配备条件,试验示范基地和村级服务站点建设,提升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的公共服务能力。
意见强调,在扎实履行好公益性职能的基础上,强化桥梁纽带作用,上联专家、下联农民,主动联系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及时反馈农民的科技需求,切实帮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服务需要和服务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涉农企业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技术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和带动能力。(责任编辑:张元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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