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文化产业期盼已久的扶持计划。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振兴规划》),这是继纺织、轻工等规划之后的第十一大产业振兴规划。国家将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
“《振兴规划》将极大地鼓舞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院长梁军表示。光线传媒总裁王长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振兴规划》出台,将推动中国的文化像经济一样走向国际市场。”
他们更看好资本扶持力度的加大。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后,《振兴规划》中也进一步加大了融资扶持力度。《振兴规划》明确指出,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
这一措施得到了投资界的普遍欢迎。金沙江创业投资董事总经理潘晓峰告诉记者:“投资文化产业原先有一定的进入门槛,且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振兴规划》的出台必将带动文化产业的投资。”
3000美元:文化产业临界点
《振兴规划》披露,这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做出的重要扶持计划。
梁军告诉记者,从历史经验来看,经济萧条对文化产业不仅影响小,反而有带动作用。美国文化产业就是在1929年世界经济大萧条中逆市兴起,进而改变美国形象。
这从商务部日前发布的《文化产品及服务进出口状况年度报告》中可见一斑。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规模稳步扩大,进出口总额达158.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在跨境文化服务贸易方面,2008年实现文化服务进出口48.16亿美元,同比增长29.5%。
梁军认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文化产业的需求。2008年,中国人均GDP已经突破3000美元大关,达到3266.8美元。“从国际经验来看,这将是文化产业爆发点。”
与此相对的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痼疾却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创新和整合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两个突出矛盾。”梁军认为。他说道:这导致中国文化产业投入与回报不成比例,商业模式陈旧、罕有精品推出等现状。
这也意味着,中国传统文化产业化程度较低,竞争力较弱,随着新媒体竞争和国外媒体的介入,其生存压力巨大,自身改革和壮大的需求强烈。
在此时机下,国家及时给出“药方”解决这一问题。《振兴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加大政府投入和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大力培养文化产业人才,完善法律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为规划实施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为推进这项工作的进展,《振兴规划》中也提出了八项重点工作,包括:加快推进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统筹规划,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等措施。
风资涌身文化产业
激发投资热情更为重要。在《振兴规划》出台前,今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5月,商务部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要求共同搭建文化、金融合作平台,以支持文化企业和项目“走出去”为重点,全面支持文化贸易发展。
王长田告诉记者,风险投资商对文化产业的投资热情一直很高。但受制于渠道等瓶颈,很多投资难以收到高效回报。“《振兴规划》将带动这一现状的改变。”潘晓峰告诉记者,金沙江创业投资公司也正在积极筹划文化产业的投资。
另据记者了解,5月8日,首个国家级版权交易系统在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正式开通,北京版权产业融资平台也同步启动。利用版权信托的创新模式,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版权企业可以方便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解决一直以来因为无形资产评估困难和实力担保人缺位等造成的融资难题。
截至目前,《振兴规划》中的内容只是框架性的指导意见,尚未涉及可操作的细则。王长田对此表示担心:“国家重视文化产业不是刚刚开始,十七大时就提出了要加大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截至目前,整个产业还比较弱小。”他认为:“在音乐、电影和电视剧等内容制造领域,主要面临的问题是渠道如何平等对待民营和国有企业的问题。”渠道尚未对民资与外资开放。
据王长田介绍,每年上映的优秀影片绝大部分是民营公司制作的,但民营公司和渠道商交易时,常常面临着限价、拖欠账款、滥用版权等问题。“国家应对民营和国有文化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权限进行详细规定。适当的时候,国家在文化产业领域也应该引入反垄断竞争法。”
“产品的积累需要"放水养鱼"。”王长田说,只有充分壮大培育民营公司,才能使中国文化产业在国际竞争中保持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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