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昭
广东部分地区环保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综合资金完成率只有四成多。
昨日,广东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显示,韶关等9个地级市的环保项目建设总体进展缓慢,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和发挥效益。
据悉,2006年至2007年,韶关、梅州、汕尾、江门、湛江、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9个地级市共安排省级环保资金使用项目205个,批准总投资额32.12亿元。
广东省审计厅于2008年组织对这9市的专项使用资金进行审计发现,在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方面,205个项目的综合资金到位率仅有50%,综合投资完成率只有43%,在已下达的137个工程项目中,有57个项目未能如期完成,其中有7个项目未开工,8个项目停工;有16个项目建成后运行效率低或未能按计划产生效益。
此外,环保专项资金还存在挪用问题。审计结果显示,有6个市13个项目专项资金2069.6万元被挪用,用于镇政府综合楼建设和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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