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严打”家电下乡违法行为
■ 本报记者 马继鹏
发自北京
昨天,历时7个月针对“家电下乡”过程中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展开。商务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九部委将联合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
部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各级商务和执法部门将从8月份开始全面检查所有销售网点和生产企业,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违规印刷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志的行为。
“凡属非中标企业和及其销售网点的,一律撤除其相关标识并给予相应处罚,加大对家电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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