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郭成林
记者日前从两个渠道获悉,首个对国有股转持操作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已获认可,力合股份控股子公司持有的361.6万股拓邦电子无需再划转社保基金。
2009年6月19日,财政部出台了国有股转持的相关政策,规定了股改新老划断后,在A股市场IPO的含国有股的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均须按IPO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6月26日,力合股份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持有的拓邦电子361.6万股已被认定为国有股份,列入划转名单。对此,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异议。
据公告,力合股份持有清华科技园57%的股权。2001年12月,清华科技园以1000万元的价格购入拓邦电子23%的股权。截至2009年6月30日,清华科技园还持有拓邦电子803万股,占其总股本的8.03%。
公告同时披露,清华科技园所持361.6万股拓邦电子已计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截至2009年3月31日,该部分拓邦电子股权账面价值5706万元,其中账面成本1059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4646万元已计入资本公积。
按8月5日收盘价计算,361.6万股拓邦电子的市值已高达7387万元,其中力合股份享有4210万。目前,该部分股权已不需划入社保基金,若按当前价格悉数变现,力合股份可获3606万元的投资收益。
资料显示,力合股份系一家投资控股型企业,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珠海华冠电子科技、珠海华冠电容器、力合科技发展以及珠海力合环保。2008年,力合股份净亏3083万元,其中珠海华电亏损2675万元,华冠电子亏损1425万元,力合科技亏损9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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