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志雄
近年,中国的居民消费与GDP之比呈现下滑趋势,2008年降到30.8%,这个比例是以居民家庭抽样调查为基准计算的数值,比以GDP统计为基准计算的35.3%稍低。
居民消费与GDP的比可以分解为“家庭收入与GDP比”和“消费倾向”(居民消费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例)两项。
首先,从收入方面来看,GDP的分配主要倾斜于政府和企业,而不是家庭和个人,这使家庭收入与GDP的比,同时也使整体的居民消费与GDP的比不断下滑。特别是很多垄断型国企虽然创造了很高的利润,但利润的大部分都作为企业的留存收益而转向投资,没有作为红利支付给企业的所有者——国家,这就使居民消费遭受排挤。
另外,一般来说,除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和人口年龄结构之外,收入分配的状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消费倾向。具体来说,消费倾向与收入水平成反比,收入越高的阶层消费倾向越低,收入越低的阶层消费倾向越高。收入差距的扩大意味着收入越来越向消费倾向低的高收入阶层集中,这是整体消费倾向下降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收入差距一直在扩大,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的人均收入差从2000年的2.8倍扩大到2008年的3.3倍。而且在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中,收入向一部分人集中的倾向显著。如果把城镇地区的全部家庭按收入5等分,收入最高的20%阶层和最低的20%阶层的家庭收入差,从2000年的3.6倍扩大到了2008年的5.7倍。农村也是如此,收入最高的20%与最低的20%的差距,从2000年的6.5倍扩大到了2008年的7.5倍。
收入越高的阶层消费倾向越低、收入越低的阶层消费倾向越高的这种趋势,在中国我们也可以看到。首先,在2008年,农村地区的消费倾向为76.9%,高于城镇地区的71.2%(2008年的实际情况),这反映了农村地区的收入比城镇地区低。无论在城镇地区还是农村地区,如果按照前述5个层次分类,那么收入最低层的消费倾向最高,之后依次按中低层、中层、中高层、最高层的顺序逐渐降低。例如在城镇地区,最低层20%的家庭的消费倾向最高,为88.5%,而上层20%的家庭的消费倾向为64.3%(根据2008年的调查)。
如上所述,收入差距的扩大使整体的消费倾向下降,制约了消费的扩大。实际上,消费倾向随着农村地区与城镇地区的人均收入比例的下降(收入差距扩大)也在下降。
如何振兴消费?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在资本主义国家,劳动者其收入的增加远及不上生产的增加,因此出现生产过剩,引发经济危机。
迄今为止,尽管中国由于消费低迷而内需不足,但却通过生产多于内需的产品向以美国为主的国外市场出口的方式,实现了高经济增长。但是,由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美国陷入了不得不节制消费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中国要想保持高经济增长,就必须扩大以消费为主的内需。
为此,需要把收入从政府和企业部门向家庭部门进行再分配,缩小城镇与农村,以及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之间的差距,提高消费倾向。按照前述的城镇地区五个层次分类,如果从最高层20%的家庭向最低层20%的家庭转移100元的收入,那么前者的消费将减少64.3元,而后者的消费将增加88.5元,这样整体的消费会增加24.2元,其结果,整体的消费倾向也就会随之上升。
不过,这一结论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即使采取累进税制等收入再分配政策,整体的收入也并不会改变(或至少不会大幅度减少)。但是,正像进入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以及很多国家都经历过的一样,过度的再分配政策可能会降低企业家的投资积极性和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导致经济停滞不前。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整体收入降低,所以即使消费倾向上升,整体消费也可能减少。因此,在制定收入再分配政策时,不仅要考虑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同时还必须兼顾对供求双方的影响。
(作者系日本野村资本市场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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