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与销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并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
是谁让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存在暴利? 《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3%利润空间为什么被无限放大?
二、用地与监管
把经济适用房用地性质,擅自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这个在行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郑州新区的经济适用房最后竟盖成了别墅,实属是最高境界。大部分的做法是分期开发,一期是经济适用房,后期更改变成商品房。这个现象特别是在三线城市屡见不鲜。但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在JDP和官帽前,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是谁让经济适用房土地擅自更改性质? 监管部门及职能部门为何放而纵之?
三、申请与审查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国家有明文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做了很详细的解释和限制。
可就算这样非常严格的规定,在执行的时候都存在很多猫腻和走样。深圳开宝马住豪宅申请经济适用房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就通过了。另外,老河口14连号居然都是学校老师,这点难道不用质疑吗?难道老师的收入在重教的现在,其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北京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出租,其房东是怎么通过审查的?其也不排除开宝马住豪宅,而且还不是个案。
大量的非条件是怎么样通过审查的?关系到民生的大计难道也成了腐败的温床?
四、摇号
摇号其实是打着科学公正的幌子而进行的肮脏交易。电脑摇号本质就是一个简单程序问题,甚至本人一介布衣都略懂一二。在对电脑进行简单设计后,14连号只是小儿科。它仍是以既得利益者的意愿所转移。摇出14连号,只能说操作者胆大包天、无视国家政策、太不把人们当回事而已,竟然敢把黑幕自爆在大白天下!
摇号监督的形同虚设,难道是行业的潜规则?摇号的那只黑手,究竟是谁在操控?
经济适用房的暗箱、违规操作,早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既得利益者的相互庇佑,在保障民生的保护伞下,以前只是隐藏得比较深而已。
其实,经济适用房出租,只是经济适用房违规黑幕的一个衍生品;单纯的处理出租者,而不从源头上杜绝,也只能是斩草不除根、治标不治本而已。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