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老板变卖房产补缴税款 因接手企业时麻痹大意吃了“哑巴亏”
【本报讯】(记者 李怀今 通讯员 陈俊峰 伍张刘)日前,深圳市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因使用虚假的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被宝安区国税局公明税务分局查处。
“这是我变卖房屋的合同和完税凭证。”8月5日,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将被追缴的税款和罚款合计28万元按时缴交入库。公明税务分局稽查人员介绍说,其实该企业老板是吃了一回“哑巴亏”。
这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光电产品的个人独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现在这位老板在2007年从别人手中买过来的。该企业使用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一事发生在股权转让之前。但是,由于在接手企业时,现在的老板对该企业之前是否合法经营和依法纳税情况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尤其对股权整体转让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才导致今天被追究法律责任。事后,公司老板考虑到企业流动资金紧张,最近只好变卖了部分财产来补缴税款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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