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5名高管因涉嫌非法经营1.68亿余元未上市原始股票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日开庭审理此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永、总经理陶洋、副总经理兼第一分公司负责人章超、第二分公司市场部总监屈艳芳,以及石家庄和唐山分公司的负责人郭瑞庆等5人,于2005年4月至2006年9月间,以所任职的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名义,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法接受西安大东国际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杨凌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华海医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的委托,在北京、河北向社会公开转让上述股东持有的未上市原始股股权,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68亿余元。
在11日的庭审中,郭瑞庆因病未能出庭,其余4人均出庭接受审判,并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异议。
公诉机关认为,杨永、陶洋、章超、屈艳芳、郭瑞庆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5人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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