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家总资产近两亿元、净资产至少超过2000万元的国有企业,一夜之间,就被该国企管理层以零元的价格占为己有。本该是国企看管者的管理层,是用什么手段、通过什么路径完成变身的?本报记者的调查勾画出了一条清晰的侵吞国资路线图。
(详见今日六版)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接到举报材料,指证南京江宇集团江浩等全部11名自然人股东涉嫌侵占巨额国有资产、挪用2100万元国企资金、巨额虚假注册等多宗经济犯罪。
资料显示,江宇集团是一家与市政建设和城市发展有关的多元化企业集团,年营业收入超过30亿元。其前身为成立于1993年的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简称“国有市政公司”)。
该公司的改制文件称,2000年5月20日,国有市政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江浩成立的“改制工作小组”委托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经评估,国有市政公司“资产总额为1.98亿元,净资产为2110万元。”
此等规模的国有企业,要变更为100%的纯私营企业,颇具难度。记者调查发现,为达到目的,江浩等管理层将一笔巨额应收账款申报为坏账“核销”,从而为国有市政公司“核销不良资产2133万元”,“最终确认该企业的净资产为-344万元。”
2001年3月2日,江浩等5名原国有市政公司高管人员,从国有市政公司办理私人“借款”100万元,汇入当日设立的私营企业———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民营市政公司”)账户,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江浩任法人代表、总经理。
同日,国有市政公司,被江浩等人“申请注销”;国有市政公司全部资产、资质,被新设立的私营市政公司以“零元”的价格占为己有。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在私营市政公司成立仅20天后,江浩等5人又从同样由江浩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的另一家国有企业———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简称“国有建安公司”)办理私人“借款”2000万元,汇入私营市政公司账户,为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
此后,据不完全统计,以私营市政公司、建安公司为平台,江浩等11人先后投资成立十余家私营公司,进而于2003年组建江宇集团,由江浩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在短短两年时间内,江宇集团累计对外投资金额高达1.6亿元,而且全部是现金投资。
但是,南京市工商局的资料却表明,2001年、2002年两年间,私营市政公司、私营建安公司等2家公司的累计税后利润仅为100余万元,远不足为江浩等11人提供上述对外投资所需的巨额现金。
“江浩等人在2001年以前均为国企高管人员,在下海经商后的两年内,对外投资累计超过1.6亿元,且无合法收入来源,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存在着掏空原国有企业资产、中饱私囊的重大嫌疑。”江苏省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说。
虽然江宇集团的发家史存在诸多疑点,但举报对象中排在首位并不是江浩,而是现任江宁开发区常务副主任杨友林。17年前,正是他一手创办了国有市政公司,并担任公司首任法人代表、总经理。
据举报人指证,杨友林虽不在江宇集团任职,表面上也不持有股份,但杨友林才是江宇集团的真正操盘者,正是杨友林本人,一手策划组建了江宇系公司作为其牟利平台,并利用手中权力,为江宇系公司大量输送利益。
根据记者掌握的确切情况,江苏省纪委、南京市纪委早在今年年初,即已展开对该案的外围调查,但是目前并未对杨友林进行立案调查。(陈伟整理)
(责任编辑:王思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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