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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实施倒计时保险产品现停售潮

2009年08月17日17:2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众多保险产品即将停售,引来部分市民抢购图据CFP

  提醒:一些即将停售且性价比较高的保险产品,会是消费者不错的选择,但不宜盲目抢购

  “我们公司的这款产品马上就要停售了,10月1日后,会涨价的,现在买划算”……最近的保险市场就如同目前的天气一般火热。

10月1日,新《保险法》将实施,记者从多家寿险公司获悉,一批旧的保险产品集中在近段时间停售,而其中不乏那些曾经为公司迎来大笔保费收入的明星产品。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按自己的切实需求选择保险产品,一些即将停售且性价比较高的保险产品,会是不错的选择,但不宜盲目抢购。

  FinancialWeekyl

  停售产品分析集中在重大疾病险和分红险

  今年5月,太平人寿以重大疾病保障为卖点的“福禄双至”就已经停售。而进入8月以来,中国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均宣布有部分产品即将停售。停售产品主要集中在重大疾病险和分红险上,而在国内销售时间长、销量大、受益人数最多的重大疾病保险——中国人寿现有“康宁”系列就将在10月1日停售,进行升级改造。中国人寿四川分公司个险销售部门一位高层表示,他们目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让在川的3.8万名代理人尽快熟悉新《保险法》,做好停售产品的升级换代工作。

  新华人寿也将在9月份停售其明星产品——吉星高照,该产品为新华保险面市的第一款分红险产品的升级版。泰康人寿的分红型年金保险盛世人生在这个月底也将停售。而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长城保险、恒安标准人寿等相关人士则表示目前公司还没有停售产品的确切消息。

  “其实保险产品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升级换代的工作一直都在进行中,只是这次是为了适应新《保险法》而显得产品升级、停售现象尤为明显。”业内人士分析。

  以新华保险停售的“吉星高照”为

  例,2001年,“吉星高照”的前身“吉庆有余”亮相,到2007年,银行利率不断下调的背景下,“吉庆有余”升级更名为“吉利相伴”,同时将身故、全残的保额由一倍提高到了两倍。而到了去年年底,金融危机蔓延,同时为响应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产品突出保障功能,“吉利相伴”再次升级更名为“吉星高照”,在原有主险的基础上附加了重大疾病保险作为附加险,涵盖33种常见重大疾病。

  停售原因新《保险法》提高运营成本

  此次保险产品集中停售,主要是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因为新《保险法》将于10月1日实施,有的产品条款需要重新调整;二是目前保险产品按照2.5%的寿险预定利率设计,很可能面临利率倒挂的风险。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最受到关注的是“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一段时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违反重要事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取消保险合同,对加强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十分有利,但从某个角度讲也增加了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从而会提高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

  “由于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使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新推出的替代性产品,涨价的可能性都比较大。”中国人寿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透露,中国人寿改造后的新康宁终身保险,费率肯定有一定幅度的上调。

  “跟以往某个公司的某种产品停售或改版不同,这次新《保险法》为保险公司产品带来了非常大的改变。”上述人士透露,譬如以前对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规定不明确,导致一些纠纷的发生,新《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未出单为由推脱责任。

  此外,之前如果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理赔上存在异议,理赔就被搁置下来,而新保险法则对理赔时间做出了明确限制。对保险销售人员的资格准入、服务规范等,新法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分红险的预定利息率最高不超过2.5%。在此轮降息前,保险公司的分红险一般实行的都是2.5%预定利息率。随着金融危机来袭,市场利率不断降低,但红利依旧要照约定支付给客户,从而形成所谓的保单“利损差”。保险公司面临利率倒挂的风险。

  现在买还是不买?按自身需求买才最重要

  一有停售消息传出,市场免不了掀起一轮抢购热潮。早前,中国人寿“美好明天”停售当天,部分营业部出现了客户通宵排队抢购的现象。而去年年底新华保险“吉利相伴”停售时也曾出现客户抢购狂潮,当月有效承保标保2300余万元,创造公司单月保费奇迹。而从8月康宁系列产品传出停售消息开始,中国人寿仅四川地区该系列产品的销售额以每天超过10%的速度增加。

  其实保险产品的升级换代是常态。举例来讲,因为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和实施,在2003年、2006年初、2006年夏以及2007年初曾出现过一些保险产品停售,主要原因分别是“分红险形式不得应用在健康险产品中”,“新的生命表发布和使用”、“长期健康险不得包含生存给付利”等,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恒安标准人寿相关人士建议,对于消费者来说,一般还是应该从疾病、意外、养老、子女教育以及理财规划等方面来考虑。“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仍然应该是消费者选择保险产品的最根本的准则。一般来讲,年富力强的社会中流砥柱,应该考虑疾病和意外风险的发生,已为人父母的人群,应把子女教育列为重点考虑的需求,而拥有较大资本,且流动资本比例较大的人群,则应在养老及理财规划等方面下功夫。

  停售只应该是一个市场的现象,而不应该成为消费者盲目购买寿险产品的初衷。按需购买,才应该是选择寿险的根本。只要自己需要,一些即将停售且性价比较高的保险商品,也会是不错的选择。

  记者王矜郑常莉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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