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资行代销基金的资格,我们正在和证监会沟通之中”,8月10日,一家外资行财富管理部门的人士表示,近日证监会第一次正式召集一些外资行的零售部门开会,讨论代销基金的事宜,外资行代销基金有望获得突破。
事实上,自2007年各家外资银行转制为法人银行以来,外资行对基金代销和托管的渴望就从未停止过。“在2007年,有多家外资行要求客户经理突击进行基金从业人员的考试。”基金研究中心理财中心总监李简表示,由此可见,外资行对基金代销的重视程度。
热情高涨
一般对于银行而言,基金的利润贡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基金代销费用,另一个是基金托管费用。
根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一季度,基金销售的总额为4649.87亿元,其中银行渠道的占比为67.13%。
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外资行可能更看重为客户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有利润当然最好,即使没有利润,他们也会贴钱做这项服务的。”
一位基金人士认为,基金公司不会对此很积极,因为外资行和中资行客户定位不同,外资行并不能为基金公司带来多少销量。
“与其找外方的银行兄弟,不如找外资的保险兄弟,花更少的精力,却能带来更大的规模。”上述人士进而表示,“外资保险公司可以把钱购买基金,相当于机构客户,而外方的银行只是代销基金,拉一些零售客户,银行网点太少,而且客户档次不同,未必能为基金公司带来多大收益。”
而外资行在销售理财产品中曾出现的问题,也同样被业内人士担忧。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理财总监李简向记者表示,2007和2008年,外资行曾经销售了大量的QDII产品和挂钩各类汇率、股票指数等等的理财产品。由于2008年的市场表现不理想,导致众多理财产品损失惨重,这也让外资行在投资者中的口碑一落千丈,加之2008年金融危机中担心外资行的经营出现问题,众多客户纷纷回到了中资银行。经过此次洗礼后,外资行在推荐各类产品时对风险控制和销售适用性将更加重视。”
资格待批
基金代销机构是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从事基金代理销售的机构。
在我国,只有证监会认定的机构才能从事基金的代理销售。到2009年6月,有近三十家商业银行具有基金代销资格。
“对外资行来说,代销国内基金不仅能壮大零售业务,又能增加客户服务,因此申请态度十分踊跃。”上交所一位熟悉基金的人士表示。
外资行在2007年成立法人银行之后,已经开始接触基金公司,寻求优质基金的代销机会。但是代销资格的审批进展近期才有所突破。
一家外资行财富管理业务的人士称,银行方面已经得到银监会同意,但仍需证监会批准。
而多位外资行人士表示,证监会在7月与多家银行零售部门开会,代销资格仍在沟通之中。据悉,在会上证监会明确表示了支持态度,证监会已开始准备相关文件的起草,待上级批复后就可放开。
获得代销资格后,外资行还需完成与基金公司系统对接等基础工作。由于外资行也没有基金的托管资格,基金的托管将仍交给中资行进行。
上述人士称,中资大行拥有自身众多的网点优势,其在基金代销渠道当中的优势难以撼动的。而券商和基金公司直销则凭借其低廉的费率,也会拥有一批忠实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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